为切实加强全县共享经济监管工作,11月6日,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共享充电宝、共享按摩椅等产品使用场所开展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查看共享经济使用场所经营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同时也对共享经济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是否有完整的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相关标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共享经济产品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销售使用不合格共享经济产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