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
一、扎实推进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先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雅市监办〔2022〕5号)、《全市城镇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雅市监办〔2022〕6号)等文件,结合省局《关于开展全省燃气具及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市监办〔2021〕 151号)工作要求,细化安排整治工作任务。印发《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职责分工》(雅市监发〔2022〕16号),分四个工作组,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督促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抓好推进落实。抽调1人到市住建局工作专班,全力支持配合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日常工作。一是开展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工作。按要求及时将燃气压力管道检验信息录入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13家,公用燃气管道112条,管道总长度1024.5559千米,在检验有效期内长度972.3459千米,检验率达95%,全省排名靠前。其余未在检验有效期的公用燃气管道所属燃气公司均已与检验机构签订检验协议,并开展检验工作。二是开展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加强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辖区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气瓶基本信息自查统计,全市上半年共有液化石油气瓶87727
二、组织开展2022年燃气具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燃气具和冬季消防安全相关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的通知》(雅市监办〔2022〕13号),开展了17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中家用燃气灶具5批次、消防防护及火灾逃生产品2批次、室内加热器10批次),经检验有4批次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经销商所在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调查处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监督抽检
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市级监督专项计量抽检》(雅市监办〔2022〕263号),加强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监督管理,对全市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抽检,共计抽检188台(仅1台不合格)。
(特种设备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