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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药品、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企业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号召,切实扛起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商品销售和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千方百计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及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等稳定。
召开保供稳价会议。疫情发生后,为摸清全县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基本情况,防止药品经营企业出现质量不合格、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我局组织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召开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物资保供稳价座谈会,督促各药品经营单位明码标价、不变相涨价,在保证药械质量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组织防护物资。
全力保障市场需求。密切监管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重点商品价格,进一步动员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担负起社会责任,多方筹措、多方组织防控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经我局执法人员全面走访,芦山县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普遍反映,由于处在春节放假期间,药品批发公司都无法正常发货,同时受发货厂商所在当地政府管控,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特别是一次性医用口罩、75%酒精等)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进货。同时,积极统计上报相关数据,督促全县药品经营企业每日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药品、医疗器械情况》《雅安市物资保供情况统计表》等报表,及时掌握辖区口罩、酒精、抗病毒药品、消杀药剂等防护药械的库存变化。
加强市场药械监管。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5家次,张贴《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26张。经查,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现均无一次性医用口罩、75%医用酒精、84消毒液等库存,暂无质量不合格、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案件。(审核领导:姚君华 信息员:舒恩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