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背景】《中华人民
目前,距离“五年过渡期”已不足4个月,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与《中华人民
【问题解答】
Q1:哪些情况需要办理组织形式变更登记?
2020年1月1日以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实施细则》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前申请改制为合伙制企业,并按照《合伙企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隶属企业变更组织形式后,分支机构也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登记。
Q2:哪些情况需要办理组织机构等变更(备案)登记?
2020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其最高权力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产生方式、议事表决机制等与《中华人民
Q3:过渡期内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变更登记,在哪里申请办理?
1.线上: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特色专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2.线下: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街道456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2楼A03、A04号窗口
【特别注意】
1.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类型中含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等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公司章程中约定的最高权力机构不是股东(股东会)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或者董事备案等手续。
2.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内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及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办理此次变更或备案登记。
3. 2025年1月1日后,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不符合《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