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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散装白酒(含泡酒)标识标签工作会
为提高白酒小作坊对标识标签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认识和应用,解决食品安全标签规范性问题。近日,石棉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散装白酒(含泡酒)标识标签工作会,全县70家食品小作坊及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我局执法人员就全县白酒小作坊及散装白酒经营单位的现状、风险隐患、生产经营规范等内容,向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针对我县散装白酒经营现状,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隐患提出:一是各白酒小作坊及散装白酒经营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严把生产经营控制关;二是各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在销售散装白酒的容器上应当附加标识,标识应当清楚、明显,易于辨识,标注食品名称、食品小作坊备案证编号、原料表、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以“%vol”为单位标注的酒精度等信息,同时可标注“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语。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散装白酒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培训,统一规范散装白酒(含泡酒)标签标识,整治散装白酒标识标签不规范的行为,实现标识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做到内容、样式、字号“三统一”。
(审签领导:罗宇 信息员:龙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