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资经营者:
2024年春耕即将开始,为做好农资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市农资领域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农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二、各农资经营者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产品标准学习,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所采购农资产品的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严把进货关。
三、各农资经营者不得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对肥料产品虚假标注有效成分、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不得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
四、经营者销售农资产品要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五、各农资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农资产品质量和价格,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或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置;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将从重从快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农资经营者销售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