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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耕农资市场产品质量及价格的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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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经营者:

2024年春耕即将开始,为做好农资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市农资领域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农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切实加强自律,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经营和价格行为。

二、各农资经营者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产品标准学习,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所采购农资产品的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严把进货关。

三、各农资经营者不得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对肥料产品虚假标注有效成分、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不得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有强制交易、强行搭售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经营者销售农资产品要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五、各农资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农资产品质量和价格,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或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置;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将从重从快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农资经营者销售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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