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2020年度
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9年7月1日,按照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组建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通知(雅编发〔2019〕25号)安排,原雅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原四川省雅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正式整合组建成立了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雅安市质检中心)。
雅安市质检中心职责是承担上级下达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建材、轻工、化工、农产品等产品抽查检验和风险监测任务。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注册审批所需的检验工作。负责综合上报产品质量状况信息。受理第三方申请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建材、轻工、化工、农产品、消防安全、环境(含洁净室/区环境监测)、建筑工程等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
(一)、加强政治学习,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和上级相关文件等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委会14次、党员大会1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开展了党员同志过“政治生日”等主题党日活动6次,严格按要求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组织党员集中观看了市直机关庆“七一”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网络直播、先进基层党组织典型事迹专题片、《榜样4》专题节目等。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捐赠物资的接收和药品抽检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款共计4400元。6人次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草坝镇灾后清除淤泥工作。组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集中学习和集体活动。组织职工积极响应“99公益日”、“春蕾计划2020”等活动号召并捐款。积极参与雅安“双创”工作,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活动,多次深入“联包帮”大院、农贸市场开展环境卫生治理。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时传达了省局和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了廉政专题会。组织职工观看了《裂变的人生》、《阳光问廉》等警示教育片和节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通报了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4次。全体职工参加了 “纪法测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了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通过会上讲、会下谈、工作中警示、生活中提醒等方式,继续加强职工纪律教育。全年未发现吃、拿、卡、要等现象,未发现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接待和其他违规违纪现象。
(二)、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全力做好内部防控工作。按照市局安排,开展了抗病毒药品专项监督抽样和检验,协助市局开展防疫物资验收,到相关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和抽样送检。同时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1名职工取得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3名职工取得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1名职工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
二是完成2名新进人员转正定级,新考试招聘3名工作人员。
三是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新版质量管理体系,组织4名职工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组织39名专业技术人员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派出155人次参加质量体系、抽检业务、检测技术、仪器设备操作和实验室管理等培训,持续对7名新进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加强技术能力建设
一是通过省局组织的新机构首次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并顺利取得资质认定证书,通过的检测能力为食品类(含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餐饮具等)438个产品、1047个参数;工业产品类135个产品、443个参数;药品类(含洁净室检测)6个产品、108个参数;化妆品28个参数。
二是参加食品、药品、工业产品检验能力验证项目19次,其中国家级14次(食品、药品各7次),省级5次(食品4次、工业产品1次)。
三是接受省局组织的食品承检机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项进行了整改。
(五)、全力开展检验业务工作
全年共完成检验任务3888批次(组)。其中食品2726批次(组),药品(含环境监测、医疗器械、化妆品)391批次(组),工业产品771批次(组)。
监督抽检共计2365批次,其中省级食品监督抽检412批次,市级食品监督抽检413批次,市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50批次,县级(宝兴)食品监督抽检350批次。省级药品监督抽检260批次,市级药品监督抽检72批次。省级工业产品监督抽检357批次,市级工业产品监督抽检294批次。协助完成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样33批次,省级医疗器械监督抽样24批次。
委托检验共计1523组,其中食品委托检验1401组,工业产品委托检验120组,药品和环境监测委托检验各1组。
(六)、积极服务茶产业发展
一是《雅安藏茶原料要求》行业标准和《雅安藏茶品质研究》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充分利用国家茶检中心技术优势,协助市局开展“持续推进砖茶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帮助12家砖茶生产企业培训检验人员21人次,组织11家砖茶生产企业开展了“砖茶含氟量”检测能力验证。
三是协助名山区完成《蒙顶山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蒙顶山茶 第2部分:蒙顶山绿茶》《蒙顶山茶生产加工技术规程》三项供销合作行业标准审查。
四是派出技术专家参加2020年中国茶叶团体标准工作会暨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茶叶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五是派出技术专家参加雨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的藏茶专家工作站挂牌仪式暨学术交流研讨会。
六是派出技术专家参加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单位组织的四川省首届“蜀茶杯”评茶员、茶叶加工工职业技能竞赛。
(七)、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合作和交流
一是结合“科技活动周”、“质量月”和“认证认可宣传周”活动要求,开展实验室开放活动3次。
二是承担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园艺学院现场教学实践课2次,接收四川农业大学、雅安市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西南科技大学等高校16名学生开展毕业实习。
三是与眉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签订了《同城化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开展业务交流、人员培训、应急保障、联合科研等技术合作。
四是派出1名技术专家参加对省内2家药品批发企业认证检查(GSP),派出1名技术专家对1家医疗机构配制药品进行现场核查,派出1名技术专家参加全省工业产品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派出2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参与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
五是与雅安迅康药业有限公司合作申报了《发酵特色重要制备工艺研究及产业化应用》科研课题,与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中医药健康产品研发与应用》项目研究。
(八)、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
继续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制定了《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岗位设置方案》获市人社局批准。结合机构改革后运行实际,修改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完成了大北街药品和化妆品实验室搬迁,对现有实验室进行了优化调整,对微生物室进行了升级改造。
雅安市质检中心为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加挂雅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四川省茶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牌子。
中心现有职工48人,在编人员47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41人,工勤人员1人),聘用人员1人,退休28人。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084.6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58.6万元,下降24.8%。主要变动原因是合并。通过单位合并后项目、事业收入减少,相比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78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36万元,占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62.95万元,占20.5%;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3.14万元,占10.5%。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97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73万元,71%;项目支出278.92万元,占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1.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1.2万元,下降28%。主要变动原因是委托检验项目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2.18万元,减少24.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6.39万元,占8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94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25.97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8.02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70%,未达到完成率是因为资金年底才到账。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03.3万元,完成预算100%。(请单位核实支出大于预算情况)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9.9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决算为22.7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25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8.0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7.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9.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87.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本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本单位不涉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本单位未涉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不涉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事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0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无国内公务接待事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单位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质检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因检验出需要,采购一批办公电脑。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质检中心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抽检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抽检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生产企业进行抽检,强化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二是我们不断培训学习检验办法,使检验结果更加精准准确。从监督抽查结果来看,我市相关工业产品质量稳步提升,总体质量水平稳定。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3万元,执行数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按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程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市两区六县生产、流通环节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工业硫酸、皮鞋、水泥、建筑用钢筋、水泥包装袋、天然石材、工业重质碳酸钙等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专项质量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总结分析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 | ||||
预算单位 | 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3 | 执行数: | 63 | |
其中-财政拨款: | 63 | 其中-财政拨款: | 63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在任务时间内完成抽检工作。 | 按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程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市两区六县生产环节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工业硫酸、皮鞋、水泥、建筑用钢筋、水泥包装袋、天然石材、工业重质碳酸钙等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专项质量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总结分析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数 | 完成抽样、检验批次 | ≥200批次 | 251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数 | 完成抽检单位数量 | ≥50家 | 88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数 | 完成抽检产品类别 | ≥10类 | 13类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是否按计划完成检验项目 | 是 | 是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检验不合格率 | ≤2% | 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不合格报告复检推翻率 | ≤2% | 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限 | 2020年12月31日前 | 2020年12月31日前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是否集中抽检 | 否 | 否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抽检应覆盖两区六县 | 是 | 是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不合格检验报告处置率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抽查检验服务监管工作和产业发展质量 | 良好 | 良好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社会委托检验费。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抽检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实务(项):反映永玉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事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处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9年7月1日,按照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组建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通知(雅编发〔2019〕25号)安排,原雅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原四川省雅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正式整合组建成立了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雅安质检中心)。
(二)机构职能。
雅安质检中心职责是承担上级下达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建材、轻工、化工、农产品等产品抽查检验和风险监测任务。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注册审批所需的检验工作。负责综合上报产品质量状况信息。受理第三方申请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建材、轻工、化工、农产品、消防安全、环境(含洁净室/区环境监测)、建筑工程等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
(三)人员概况。
中心现有职工48人,在编人员47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41人,工勤人员1人),聘用人员1人,退休28人。
二、部门(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年本年收入合计78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36万元,占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62.95万元,占20.5%;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3.14万元,占10.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97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73万元,71%;项目支出278.92万元,占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度,质检中心加强部门支出控制和预算执行,圆满完成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问题。
新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存在差异。
(三)改进建议。
加强业务工作,谋划好2021年预算,并强化预算执行。
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部门(单位)2020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 预算编制(30分) | 目标制定 | 10 | 10 |
目标完成 | 10 | 10 | ||
编制标准 | 10 | 10 | ||
预算执行(30分) | 支出控制 | 10 | 10 | |
动态调整 | 10 | 9 | ||
执行进度 | 10 | 8 | ||
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完成 | 10 | 10 | |
违规记录 | 10 | 10 | ||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 自评质量(4分) | 自评准确 | 4 | 4 |
信息公开(8分) | 目标公开 | 4 | 4 | |
自评公开 | 4 | 4 | ||
整改反馈(8分) | 结果整改 | 4 | 4 | |
应用反馈 | 4 | 4 | ||
总分 | 97 |
附件2
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按照市局下达的流通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任务,严格按监督抽查工作程序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样检验工作。
2.为加强我市两区六县生产、流通环节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工业硫酸、皮鞋、水泥、建筑用钢筋、水泥包装袋、天然石材、工业重质碳酸钙等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在为企业保驾护航的同时监督企业做好产品生产,提高工业产品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购买、使用安全可靠的高质量工业产品。
3.因原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有《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经费管理办法》,我单位未单独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考《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经费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及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按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程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市两区六县生产、流通环节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工业硫酸、皮鞋、水泥、建筑用钢筋、水泥包装袋、天然石材、工业重质碳酸钙等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专项质量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总结分析工作。
2.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应覆盖我市辖区两区六县;所抽查产品类别应涵盖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工业硫酸、皮鞋、水泥、建筑用钢筋、水泥包装袋、天然石材、工业重质碳酸钙等品类;抽样、检验工作不得突击开展,应配合监管需要按季度有序推进;所检验项目应按计划要求完成,不得自行缩减检验项目;为保证检验检测准确性及科学性,不合格报告复检推翻率不得超过2%。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市质检中心草拟自评报告,经业务科室经办人员、财务科室人员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我局自评分数为97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管理,预算申报资金总计63万元,全部用于工业产品抽样、检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1.资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资金63万元,为市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全部经财政及时下拨至市质检中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市质检中心开展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包括抽样及检验费用。截至目前,项目资金63万元已支出完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拨付至市质检中心安排使用,市质检中心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所有支出均以转账方式进行,支出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专项经费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未挤占、截留、挪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需要以及生产、流通企业分布情况制定相应抽查计划并下达任务,市质检中心依据计划任务组织实施抽样、检验,并形成相关分析报告,相关县(区)市场监管局做好不合格产品及受检单位的后处理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任务部署下达后,市质检中心高度重视,赓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2020年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对抽检工作的具体开展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强调了抽检工作要求。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保障抽检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市市场监管局采用抽查结果季度汇总、查验抽检报告、核验抽样凭证、随行抽样等多种形式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及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助、配合下,市质检中心全面完成了2020年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依据雅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20年雅安市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雅质监发〔2020〕50号),抽查开展时间于1-4季度分布,完成项目时效指标。
全年工业产品抽查合计251批次,覆盖我市工业产品生产企业88家,涉及的产品有水泥、水泥包装袋、钢筋、工业硫化钠、工业硫酸、细木工板、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皮鞋、天然石材、工业用碳酸钙、中密度纤维板、建筑用砖和肥料等13大类产品。
抽查产品均依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任务部署的所有项目进行了检验,无漏项;全年无不合格产品检出,合格率100%;复检推翻0批次。完成项目质量指标。
抽检任务执行过程中,市质检中心继续加强抽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从抽样到检验全过程严把质量关,按时限发放检验报告书,落实好抽检数据的整理、分类、汇总和分析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责任机构明确,管理较为规范。抽检项目实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为我市工业产品的质量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为广大人民群众购买、使用安全可靠的高质量工业产品提供了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开展符合国家政策方针,财务管理符合相关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为我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提供助力,有力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可靠的购买和使用高质量工业产品,受检企业满意度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在执行监督抽查任务中,也发现了部分生产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生产企业规模较小,在质量管理方面投入的成本较少,企业质量管理者质量管理意识欠缺,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二是部分生产企业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随意性较大,验收制度执行不严,原料质量波动较大,造成产品质量控制难度增大;三是部分企业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不严谨,不合格产品流入市风险较大;四是工业碳酸钙产品包装比较混乱,企业对包装及标识未重视,有的是用无任何标识的包装,有的是在市面上购买其他产品的废旧包装袋进行包装,包装五花八门,不符合相关规定。
(三)相关建议。
针对我市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状况和出现的个别质量问题,我们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
1、深入开展质量宣传培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宣传实施名牌战略,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安全知识,分期分批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进行质量管理培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广大群众开展质量普及教育,提高社会质量意识,推动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
2、发挥监管部门职能优势抓好服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产品质量行政法律法规、产品检测、计量设备检定校准、标准化工作人才等方面优势,广泛深入工业园区、深入重点企业,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过程控制、新技术应用研究、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改进和技术改造等方面与企业对接,全方位、零距离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增强企业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我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3、继续加大对主要建筑材料和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建筑用砖、水泥、石材、碳酸钙等)的监管力度,市场监管行政机关要定期不定期地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和巡查,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
4、技术机构要合理安排抽检频次,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为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发挥质检技术机构的人才和技术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和方式指导和帮助企业,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具体分析,对症下药,从原材料采购及验收、生产环境的改造、生产设备的配置、产品工艺流程的控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多个环节有针对性的予以指导和帮扶,切实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平,保证产品质量,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5、对工业碳酸钙产品的包装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其包装及标识。
6、加强预警分析,结合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整合监测资源,强化监测结果信息报送与共享,加强数据采集汇总分析,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