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以下方面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主要涉及“一老一小”(老年人和中小学学生、婴幼儿)、农贸市场、餐饮业等食品生产及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问题线索。
(二)养老机构、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缺失,存在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学校(幼儿园)周边经营销售“三无食品”、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老年人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线索。
(三)农贸市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添加剂,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生动物肉类等行为。
(四)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场所脏乱差,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劣质食材,使用“潲水油”“地沟油”等现象,“黑作坊”“黑窝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五)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采购使用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六)食用农产品产出环节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
(七)其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问题线索。
二、权益保障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问题线索,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对提供的线索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经查证属实的严重危害公众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将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兑现奖励。
三、线索提供要求
(一)请线索提供人尽量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情况、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二)线索提供人应对其提供的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0835-12315/2620280/2630387
公安部门:110/0835-2308703
农业农村部门:0835-2223667
教育部门:0835-12391/2230521
(二)网上举报
可访问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雅安市公安局、雅安市农业农村局、雅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关注上述单位微信公众号并留言。
(三)邮寄(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向下列地址邮寄信函,也可直接到以下单位址现场举报,具体地址如下。
市市场监管局:雅安市雨城区张家山路218号
市公安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269号
市农业农村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
市教育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
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