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8日,雅安市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通报函,函告名山区某公司2020-11-03和2021-10-16生产的两批次SBS I PY PE PE 4 10型防水卷材产品经抽检不合格。经查明,上述两批次不合格产品每批次生产50卷,共计100卷,涉案物品货值金额18000元,违法所得3000元。雅安市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6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2、罚款人民币54000.00元(大写:伍万肆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