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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食品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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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为保障市民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提示。

一、聚会聚餐需谨慎。气候寒热多变,野生蘑菇、野菜野花等生长迅速,易发生误采误食导致中毒。外出就餐时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不要食用野生动物、野生菌。就餐前应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烧熟煮透;自行加工制作食品时,不要使用野生菌、野菜等野生动植物原料及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和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二、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备登记制度。由承办者或举办者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者基本情况、聚餐时间、地点、人数和人员来源、场地条件、菜谱等。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员、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聚餐规模大小负责现场指导,发现聚餐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或设施设备不能满足食品安全需要的,应督促指导整改。

三、拒绝餐饮浪费。倡导消费者绿色文明消费,鼓励餐饮经营主体主动提供“半份半价、小份适价”服务;聚餐时避免暴饮暴食,倡导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养成文明用餐好习惯。

特别提醒

清明期间气温变化大,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从采购、加工到储存全程规范操作,守护家人健康。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消费凭证,如遇消费纠纷、食品安全问题或商家违规经营,请立即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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