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市坚持边打击、边规范、边提升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长效工作机制,按照“1+3”的目标任务,每年推进1项重点行动、1项重点内容,着力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健全三级网络监管体系。按照“统一管理、层级负责、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原则,落实食品安全县级包联领导,每个乡(镇)配备1名食品安全专干和1名协管员,每个村(社区)设置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和1名义务监督员,建立县、乡、村三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分层分级落实到人,目前,全市配备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909名。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统筹结合治理。梳理总结出农村食品安全11大类风险隐患,制定出39条整治措施,实施清单式治理,有针对性的建立完善划片包干、分类治理的整治措施,有效防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三年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0874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9536家次,发现风险隐患2387个,整改完成2382个,整改率达到99.79%,累计立案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946件,罚没1117.40万元,移送公安部门38件。
三是聚焦重点品种实施“穿透式”监管。以连锁企业、学校食堂、散装白酒、茶叶、“石棉烧烤”“九襄黄牛肉”为监管单元,从种植(养殖)、屠宰、储运、生产、加工、检验、经营等环节实施全环节、全链条“穿透式”监管,推动建立清单制管理机制。
四是强化以点带面,规范经营行为。以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建设抓手,推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年来规范化建设农村食品小经营店86家;以茶叶小作坊为重点,推动食品小作坊由“小散低、脏乱差”向“小而精、名特优”转型升级,打造“阳光小作坊”16家;以等级评定为抓手,持续推进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评定“AA”级批发市场1个,“AA”农贸市场6个,“A”农贸市场8个;强化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管理,靶向农村集体聚餐“散乱差”、管理难、不文明等问题,有效探索出一条规范有序、监管高效、群众满意的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和服务新模式,目前,全市已建成13个标准化集体聚餐点,预计到2023年底将建成50个。(食品经营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