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局稽查支队收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辖区内生产的一批涉嫌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流入我市的协助调查函后,支队快速核实了该批防护服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回复,严格落实国家药监局(国药监法〔2020〕3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安全。
(稽查支队供稿 撰稿人:吴嘉明 审签领导:高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