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市场监管局在近日开展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中,发现一家白酒经营单位通过外购普通廉价的散装白酒,在网上定制看似高档的标注“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包装盒、纸箱、酒瓶、手提袋等包装材料对廉价散装白酒进行灌装,以此包装来凸显此酒的“特殊性”“稀缺性”“高端性”进行高价售卖的行为。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发〔2024〕13号)的规定,商品不得标注“特供”“专供”“内供”“特制”“特需”“国宾接待”“国宴接待”等内容,我局依法对当事人涉嫌经营商品虚假宣传进行了立案处罚。
近年来,“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成为众多消费者追捧对象,不惜重金购买“过酒瘾”、收藏等,殊不知该类产品正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消费陷阱,严重危害了消费者健康,破坏了市场秩序。一是所谓的“特供酒”“专供酒”和“内供酒”通常是以低档白酒冒充高档白酒进行销售,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不法经营者通过伪造包装、虚假宣传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购买这些假冒伪劣产品,让消费者花费高昂的价格购买到品质低劣的酒水;二是所谓的“特供酒”“专供酒”和“内供酒”等假冒伪劣产品往往没有经过严格的品质控制和安全检测,可能存在卫生问题、超标添加等问题,长期饮用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三是所谓的“特供酒”“专供酒”和“内供酒”等产品破坏了酒类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这些不法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市场份额,挤压了正规企业的生存空间,扰乱了市场秩序。这不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酒类产业的健康发展。
消费者如何避免陷入“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消费陷阱?
荥经县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消费者有购买需求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心理不要轻信商家的宣传,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在购买时仔细查看酒水标签信息,不追求过度包装和奢华感,避免因为价格过高而陷入消费陷阱,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购买后向商家索票索证,便于出现问题时维权。
“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净化了酒类市场环境,遏制了“特供酒”乱象,为消费者营造了一个公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下一步,荥经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酒类市场秩序监管,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包装材料生产经营者和广告主体,加强制售和消费全链条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审签领导:王勇 信息员:李泽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