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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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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18〕8号)要求,我局对2017年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参与制定我市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工作。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负责食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全链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拟定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等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特殊食品注册、抽检监测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相关备案管理工作;掌握分析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推动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机制建设。

(11)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我局包括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三)人员情况。

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雅办发〔2013〕74号)精神,我局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编制46名,工勤5名,事业编制9名。年末在职职工49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工勤4人,事业编制4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9人。

二、2017年财政收支及年末固定资产情况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53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1.04万元,占99.24%;其他收入11.51万元,占0.76%。

2017年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69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67万元,占44.20%;项目支出945.29万元,占55.8%。

(二)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21.04万元、支出总决算为1682.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2%。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2.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98万元,占5.58%;医疗卫生支出1447.13万元,占86.01%;住房保障支出41.14万元,占2.45%:其他支出100.2万元,占5.96%。

(四)年末固定资产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773.9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38.4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3.74%(房屋338.4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3.74%);通用设备373.04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8.20%(汽车126.0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6.29%;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3.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85%);专用设备26.0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37%(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文物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0.5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7%;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35.8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63%。

三、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委将“食药安全”列为市委全面坚守的“六条底线”之一,率先在全省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5个方面60项考评细则,明确绩效考核权重,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完善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市、县、乡“三级监管”体系和村(社区)基层监管为补充的“四级”监管网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二)推进监管科学化现代化,监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投入1885万元建设“雅安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通过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265个参数全部通过现场评审,填补了雅安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的空白。建立市食品药品应急指挥中心,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为技术支撑,覆盖市、县(区)、基层监管所三级监管机构,实现食品药品全链条动态监管、溯源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引进第三方企业富顿公司、鼓励本土企业拜欧公司在雅安建立远程处方平台,开展远程处方业务,解决零售药店依法销售处方药问题,方便患者问病购药。深入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及“明厨亮灶”工作,全市2458家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改造。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对3727家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全覆盖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统筹食用农产品“事前、事中”监管。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验室18个,构建食用农产品安全初级“过滤网”,守好群众手中的“菜篮子”。

(四)坚持过程严管重典严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网络化”、“痕迹化”等监管要求,对“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常态化检查。积极联络协调,加强部门配合,提高联合执法频次,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常态化。同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茶叶质量安全和标签标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处方药销售等多个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以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保底线。

今年以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73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758台次,检查“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18686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47份,查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58.3公斤,立案查处“四品一械”行政处罚案件共计523件,结案489件,移交司法机关6件,销毁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货值金额105万元,罚没入库660.05万元。

(五)紧盯重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得到进一步回应。

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摸清底数,结合雅安实际,印发《雅安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认定标准(试行)》,填补了我市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监管的法律空白。抓好宣贯培训,多渠道宣传培训,加强备案指导,全市“三小”经营店开展经营备案有序推进。目前,全市676家小食品经营店(食品流通类)办理了备案证,实行备案管理。

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雅安市“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原料到餐桌、从餐桌到餐厨垃圾处理的全程全面追溯体系。引导扶持肉类加工废弃物、餐厨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斩断“地沟油” 产、供、销非法利益链条,遏制“地沟油”流向餐桌。

切实打击非法会议营销,食药监、公安、工商、文体广新等多部门联合,以非法从事保健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和虚假广告宣传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全市立案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5起,罚没15万元,发出43份责令整改通知书,规范整改1起非法集会宣传保健食品行为,有效净化了我市保健食品经营市场。

全面贯彻农村聚餐管理实施办法,织密管理责任网,确保“有集体聚餐必有监管人员”,并在石棉、汉源推广农村集中聚餐点建设和乡厨协会管理模式,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对全市1062个村社的1245名食品安全协管员、1216名乡厨进行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初见成效。

(六)强化风险防控,应急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

强化预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推动监管从“事后灭火”向“事前防范”转变。修订《雅安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全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演练9次,培训基层应急管理人员350余人次。召开风险研判会100余次,分析研判了食用农产品、卤肉制品、无证供餐托幼机构等多个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提升监管靶向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指导各地开展舆情监测工作,接入省局“重大信息报告系统平台”,发现舆情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

在全市范围内推行HACCP体系认证,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通过认证的已达到20家,占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5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完成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272 家,食品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率100%。

2017年全市完成364批次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17批次;317批次食品民生工程监督抽验,不合格35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1980批次,不合格13批次。完成省级药品抽验675批次,608批次合格(其中5批次只抽不检),不合格62批次; 9批次省级化妆品抽样任务,40批次省级医疗器械抽样任务。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已全部启动核查处置。同时,“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相结合,对前期发现问题茶叶生产企业实施抽检回头看,40批次茶叶全部合格。

强化不良反应检测,安全性监测能力稳步提升。充分发挥哨点医院作用,加强对11家雅安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的培训、指导、考核力度。组织开展监测培训,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提高风险预警能力。截至11月20日,全市收集、核实、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1219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报告191份、药物滥用监测报表267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146份,并对268份病例(341次)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进行分析,未发现风险信号。

(七)服务经济建设,助推食品药品产业提档升级。引进两家食品生产企业落地并实现生产(四川蒙顶山春上早茶业有限公司、天全县薯道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固定投资1200万元。积极督导雅安三九产业化公司、御鼎堂、同善堂、雅安迅康等中药产业发展,助推雅安产业发展。召开雅安藏茶行业标准宣贯会,为雅安藏茶质量提升搭建起公平竞争平台,为雅安市茶产业和藏茶行业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调研,征集23个地方特色食品,先行先试。目前,“汉源坛子肉”、“雅安黑(藏)茶”、“石棉八月瓜代用茶”三个地方特色食品已获审评立项,“汉源花椒油”、“蒙顶甘露”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已通过立项。

(八)抓好宣传教育,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形成。

积极组织开展“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主题日宣传、“食品安全周”等多个活动,邀请相关单位、企业、群众参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资料等10000余份,在全国、全省、全市的各级新闻媒体上开展宣传和报道,正能量发声,普及食品药品科普知识,提振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信心。加强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和管理,提高接报处理效率和质量,对投诉举报中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群众满意度。今年,全市共接收投诉举报602件,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立案查处37件,移送工商、质监等部门办理4件,办结率达到100%。

(九)筑牢廉洁防线,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

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市食药监系统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为官不为”、“庸懒散浮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抓班子、带队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以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提振食药监队伍精气神。旗帜鲜明地在系统内开展“配偶、直系亲属从事食品药品相关行业情况申报和廉政承诺”,在执法人员中开展“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承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始终坚持以严的作风、铁的纪律,为食药安全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四、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市财政《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要求和口径,结合我局年度工作重点,按照“统筹安排、兼顾重点”的编制原则,两上两下,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了市财政局。

1.运转类项目作为我局基本支出外,用项目形式安排的业务费,我们坚持“打捆管理、规模控制”的原则。对各业务科室根据年度工作任务提出的资金需求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加强与科室的沟通,在此基础上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制预算。

2.专项类项目作为我局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经费,首先由业务科室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并经分管领导同意提出资金需求,规划财务科在对全局重点工作目标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按照“确保体现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的原则对提出的各项目进行筛选。同时对项目的立项依据是否符合局年度工作目标、绩效目标是否合理、项目是否细化、实施的计划是否可行、资金的需求是否合理等内容进行审核。

(二)预算执行情况

1. 总体执行进度: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收入预算2028.0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95.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1.04万元,其他收入11.51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5.32万元,决算24.66万元,“三公”经费总体控制情况较好,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32万元,实际支出23.3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实际支出1.3万元。

(三)综合管理情况

1. 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定《2017年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本局贯彻实施内控工作方案、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监督指导工作开展。对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活动流程和不相容岗位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内控规范及省、市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了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单位各项制度。

2. 会计核算。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在会计核算中,坚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各项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填制及时、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并经有关责任人审核、签字。会计凭证与所附原始单据相符。有关新制度、新规章出台,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学习,保障账务处理及时、准确和完整。

3. 非税收入执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足额上缴国库。2017年共收到非税收入350.4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0.84万元、罚没收入349.54万元,资产处置收入0.06万元。

4. 政府采购实施。严格按《2016-2017年雅安市市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执行表》和分散采购限额实施政府采购。2017年采购计划金额788.5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50.91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83%。

5. 信息公开。按照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统一要求”的规定,在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6. 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积极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业务科室对项目的资金需求与绩效目标同步申报,对预期目标进行细化和量化。规划财务科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确保绩效目标的合理可行。二是加强对绩效目标监控的重视,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使绩效目标监控与政府工作、财务工作挂钩,做到及时监控,及时控制,避免疏忽。三是加强各科室衔接,使预算绩效目标实施进度得到及时反馈,便于及时汇总监控。

五、整体绩效

2017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确定的“1485”总体发展思路,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改革创新,坚持“智慧食安”的监管路径,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1.部门职责履行结果

在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 2017 年市(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指出,2017 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市(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能力建设,严格监管执法,推进“双安双创”,严把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巩固了全省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形势,提升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其中,成都市、泸州市、广元市、内江市、雅安市、绵阳市、资阳市等 7 个市人民政府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比较显著,取得的成绩比较突出,考核结果为 A 级,予以通报表扬。

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目标考核中,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全省第八,被评为2017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优秀单位,进入了全省“第一方阵”。同时,在全省5个单项(每个单项仅5个市州获奖)工作考核中,“落实属地责任”和“大排查大整治”2个单项工作被评为先进,其中“落实属地责任”排名第一。

我局在2017年度县区和市级部门目标绩效考评获得一等奖。

2.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2017年度没有重点项目安排。

3.服务对象满意度

由四川省食安委、省食安办、四川西部民生研究院公布了2017年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民意调查报告,其中雅安市食品安全满意度得分75.52,排名全省第5,同比2016年我市得分增加2.26分,排名上升5位。

六、评价结论及措施

1.自评得分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情况

预算编制

报送时效(1分)

基础信息更新(1分)

1

1

(10分)

编制质量(2分)

预算编制准确(1分)

1

1

部门预算审查(1分)

1

1

绩效目标(5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2

2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3

3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1

不适用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1

不适用

预算执行(20分)

执行进度(10分)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4

4

中央、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3

3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3

3

预算调整(4分)

执行中期评估(4分)

4

4

行政成本(6分)

节能降耗(3分)

3

3

三公经费(3分)

3

3

综合管理(40分)

债务管理(2分)

债务还本付息(2分)

2

不适用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2

2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2

2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分)

2

2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2分)

2

1.5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2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2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2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1.5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2

决算公开(2分)

2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2

绩效评价(10分)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2

2

评价层次(2分)

2

2

评价结果报告(2分)

2

2

整改完成率(4分)

4

4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2

2

重点检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2分)

2

2

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到位(2分)

2

2

整体效益(30分)

部门整体绩效(30分)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10

10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20

20

合计

100

95

2.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还不够精准,执行率不高;二是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够完整。

3.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衔接,加强进度上督促,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尽量提前实施。二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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