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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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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工商局党组,市局机关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和省局党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雅安工商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

  1.各级局党组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责任制,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每年对本单位管党治党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和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讲党性、讲原则、讲廉洁,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党课。(牵头单位:人教科;协办单位:机关党办、监察室)

  (二)加强教育和监督,严明党的纪律

  2.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员身份,自觉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牵头单位:人教科;协办单位:机关党办、监察室)

  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加强执纪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通报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自由主义、好人主义、搞宗派拉圈子等行为。(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办、机关纪委)

  4.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办、机关纪委、计财科、办公室)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要求

  5.用紧紧扭住不放松的劲头,深入纠正“四风”,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严格规范管理发文、会议及检查、评比等活动,对会议、培训、调研、因公出国(境)、宣传、课题研究等项目实施严格的计划管控。建立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自查机制,实施专项检查监督。(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人教科、计财科、法制科、机关服务中心、监察室)

  6.专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多占办公用房、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注册中心、办公室、计财科、机关服务中心)

  7.把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人教科;协办单位:机关纪委、监察室)

  (四)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8.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第二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县区工商局的指导,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成制度成果。(牵头单位:人教科;协办单位:机关党办、监察室)

  9.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等要求。(牵头单位:机关党办;协办单位:机关各党支部)

  10.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和执行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下访和基层办公等制度机制,党组定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法制科、监察室)

  11.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盯住具体问题和节假日等节点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和通报违纪违规行为。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制定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健全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纪委、人教科、办公室、计财科)

  二、坚持不懈优化政风行风

  (一)加大纠风治乱力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2.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纠风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信访核查、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群众评议和责任追究的方式。(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办公室、人教科、机关纪委)

  13.深入开展执法不当、服务不周、干劲不足“三项治理”活动,形成用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按标准考核、对过错问责的刚性约束机制。(牵头单位:法制科、注册中心、人教科;协办单位:机关各科室、单位)

  14.严肃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纠监管执法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办事不公、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等现象;坚决纠正搭车收费、强收会费等问题;坚决纠正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宴请和娱乐消费等问题;大力整治机关“庸”、“懒”、“散”、“奢”风气,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法制科,企业科、办公室、机关纪委)

  (二)深入推进阳光工商建设

  15.积极推进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建立“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强化网络平台应用,做到工商机关行政权力事项数据清晰,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全面构建“事事有标准可依、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的工商行政管理标准化监管服务体系。(牵头单位:法制科;协办单位:机关各科室、单位)

  16.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机制。健全工商机关信息发布制度。(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机关各科室、单位)

  (三)加大效能建设力度

  17.推动效率提高、服务改进。建立效能督促、检查、问责工作机制,形成配套措施。常态化开展效能督查,及时办理效能投诉,严格效能问责。做到对工作不力的必究、对行政不作为的必究、对失职渎职的必究。(牵头单位:办公室、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各科室、单位)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一)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

  18.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惩促治,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做到有群众举报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要认真核实。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案件、领导干部违反人事财经纪律、招投标管理规定、政府采购制度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严肃查处干部选拔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规执法、徇私枉法、失职渎职及利用“案、费、证、照”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工商干部腐败的案件。落实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体排查规定,坚持“一案双查”。(牵头单位:监察室、机关纪委;协办单位:人教科、计财科、法制科、企业科、机关服务中心)

  (二)完善信访举报和问题预警机制

  19.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网上舆情监控与排查分析,加强案件线索的梳理、分类和归口管理,提升案件线索综合处置能力。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的线索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主动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机关纪委;协办单位:办公室、人教科、计财科、法制科)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一)着力构建廉政宣教大格局

  20.构建廉洁自律的教育机制,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着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岗位廉政教育、勤廉典型示范教育、案例警示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落实廉政教育责任,规范分类分层次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牵头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办;协办单位:机关纪委、法制科、监察室)

  21.倡导“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人文理念,深化以廉政为重要内容的雅安工商文化建设,营造崇尚廉洁氛围。市局机关门户网站要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办好办精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牵头单位:人教科;协办单位:信息中心、机关党办、机关纪委、监察室)

  (二)着力健全制度体系

  22.积极实施四川工商“257战略”,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定期清理、修订、完善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制度。(牵头单位:办公室、法制科;协办单位:人教科、计财科、监察室)

  23.切实提高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健全和落实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各科室、单位)

  (三)着力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24.深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商标监管、广告监管等行为,完善市场主体准入等方面的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法制科;协办单位:经检支队、公平交易科、注册中心、商广科)

  25.完善廉政风险预警、纠错、追究一体化的防控体系。(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各科室、单位)

  26.加强和改进对工商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及班子其他成员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完善重大财务事项、大宗物资采购、灾后重建项目招投标等的内部审批、执行、审计和监督工作机制。试行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纪检监察机构述责述廉。(牵头单位:纪检组、人教科、计财科、法制科、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各科室、单位)

  (四)着力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27.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从体制机制上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坚持把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与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实施,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工商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及时推动清理修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防止职能缺位、错位和不到位。防止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牵头单位:注册中心、法制科;协办单位:企业科、个体科、商广科、市场科)

  五、坚守廉洁重建底线

  (一)从严要求

  28.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求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相关制度。(牵头单位:纪检组,协办单位:人教科、机关纪委)

  (二)从严监管

  29.针对重建招标采购、资金拨付使用、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检验、现场管理、中介服务等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的重点环节建立廉政风险动态排查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同时,加大政策执行、项目推进、资金管理、干部履职的监督检查。深化一线监督,注重结果运用,加强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市局重建办;协办单位:财务科、办公室、监察室)

  (三)从严惩处

  30.加大对涉灾违反政治纪律、失职渎职、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挤占、截留、挪用的、浪费等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及灾后重建项目的腐败案件严格依法查处。(牵头单位:纪检组;协办单位:人教科、机关纪委)

  六、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一)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3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各县区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各级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全过程协调机制,履行组织协调责任。各级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将《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日程,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目标任务完成较差、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应责任。牵头单位:监察室、人教科;协办单位:机关党办、机关纪委)

  (二)严格落实任务分工

  32.各县区工商局及市局机关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中央《工作规划》、总局《实施办法》和市局党组《实施意见》的要求,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逐项对照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制定推进步骤,提出完成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市局机关牵头单位要建立起本单位牵头任务台账,按项目名称、责任单位、责任人、推进步骤、完成时限等内容,形成表格报送市局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

  (三)严格监督检查

  33.市局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收集汇总一次情况,报省局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区局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情况的检查指导,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每年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检查,分工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市局适时对系统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情况交流,经验总结,查找不足,推动落实。(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纪委、办公室)

  (四)严格实施社会评价

  34.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建立健全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民主参与机制和社会评价机制,深化基层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公开廉政承诺、政风行风社会评议等工作,充分运用社会评价结果。(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人教科、办公室)

 

  中共雅安市工商局党组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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