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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项举措保障“五一”期间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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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精神,防控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石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项举措抓好节日期间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本次假期,是国家实行“乙类乙管”以来的首个“五一”长假,为保障节日期间药品安全,筑牢民生安全底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群众过节、干部在岗”工作原则,提前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一是细化措施,对节日期间药品领域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开展廉政教育,要求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廉洁教育和自我监督,深入推进药品监管领域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四风”反弹,确保“五一”期间风清气正;三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值守制度,公示值班电话及投诉举报电话,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节日期间药品领域相关投诉、举报以及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强化宣传指导,提升经营主体法治意识

召集全县药品、保健食品经营者共计81户,开展节前法治培训。一是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和《四川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指南》等法律法规;二是敦促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乙类乙管”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三是要求各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通过培训,有力提高了药品零售企业的法治意识。

三、明确重点,全力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重点。以涉及景区的乡镇药店、卫生院为重点对象,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重点对药品的进货渠道、药品质量、药品包装说明书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大打假治劣力度,确保将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持续开展涉疫药品、器械的稳价保质检查。查看零售药店涉疫药品及防护用品的进货凭证、销售记录等,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行为,严禁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开展保健食品规范经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保健食品是否设立专区专柜,是否设置“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语,是否建立健全追溯体系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检查,进一步保障了节日期间消费者权益。

(审签领导:李杰;信息员:李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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