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督促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履行好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荥经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全县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集中约谈提醒工作会。
会议要求各经营单位要压紧压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抓好工业产品两个“责任”落实,强化自查自纠,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一律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私自拼装的电动车,一律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不得销售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在销售环节中加装电池,拆除限速器。
19家经营单位负责人现场签订《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不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和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动车,不私自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自觉诚信守法经营。
下一步,荥经县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约谈会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行业监管力度,配合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营商环境。
(审签领导:王勇 信息员:刘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