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4)的通知》(市监标创发〔2024〕13号)等有关规定,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开展2024年度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监督抽查评价工作,现就该抽查评价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雅安市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监督抽查评价服务。
二、询价内容
(一)项目预算
预算价格:25000元(最高控制价,超过无效)。其中包含专家费、会议费及资料费等所有工作经费。
(二)项目描述
1.抽查评价对象:雅安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且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开的团体标准。
2.抽查评价的依据: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4)的通知》(市监标创发〔2024〕13号)与《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标委办服务[2016]139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服务时间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应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进行抽查评价。
3.抽查评价的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中标单位须抽取15个企业标准和1个团体标准进行技术性检查评价,并按要求及时向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抽查评价分析报告。凡经以往年度监督检查合格的标准不再重复抽查。
4.抽查评价的时间:本次采购的抽查评价服务工作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登记证照:如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证件复印件(允许三证合一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情况介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项目报价函、项目实施方案;
(三)与标准检查评价相关的工作业绩文件或证明材料;
(四)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报价材料要求
参加询价文件至少包括以下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委托代理人代为提交报价文件的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双方签字)、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单位法定代表人自行提交报价文件的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承诺函(1份,格式见附件);
4.报价文书(1式2份,包含工作方案、项目总报价、标准检查评价相关的工作业绩文件或证明材料、申请人认为需提交的相应资质证书、其他资料)。
所有资料加盖参选单位鲜章。
五、报价材料密封文件报送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7日至2023年6月4日18:00前。
(二)材料递交地点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3室(雅安市雨城区张家山路218号)。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835-2884901。
(三)材料递交要求
1.报价文件密封包装(封口处盖公章密封),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可采取现场或快递方式报名,逾期送达的参选材料无效(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六、结果公示
询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询价结果,请参与询价采购的单位注意查看。
附件:承诺函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承诺函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签署人特以本函在此声明并同意:
1.在详细研究了《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雅安市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监督抽查评价服务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后,我们完全理解并完全同意询价公告的所有要求及内容,并完全相信采购人能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中选单位。
2.如果我单位中选,我们承诺在与贵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后保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我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此次询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我单位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并对提交的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若采购人发现我方提交的资料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有权拒绝我单位参选。若在中选后,采购人发现我单位所递交的参选材料与事实不符,有欺诈中选嫌疑的,可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参选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