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工商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依法组织管理全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3.依法对全市各类传统和网络交易等新
4.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5.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依法对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食品药品除外)进行监督管理;指挥、调度全市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运行,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6.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7.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8.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9.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
10.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分开工作;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1.指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公示信息,指导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12.负责机关、直属行政机构、派出行政机构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雅安市工商局2018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
2.持续深化工商登记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工商登记”,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一窗核发”。全面推进简易注销。继续推进“双随机”监管,推动部门间执法联动和社会共治。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3.奋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升。深入贯彻全市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督促完成民营经济考核指标,推进30户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达标。深入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力争创建省级示范企业2户、市级示范企业5户以上。继续抓好非公党建工作,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4.大力培育商标品牌。发挥商标受理处优势,做好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培育。探索开展雅安商标开展国际化注册。深入实施“红盾助农工程”,持续开展商标精准扶贫。
5.全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大力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
6.竭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化放心消费旅游示范线创建。建立消费维权公益诉讼机制,创建“四川省藏茶行业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编纂《雅安藏茶消费指导手册》和《川茶消费指导手册》。开展特色商品消费体验,做好流通领域商品检测,发布各区县消费满意指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工商信息服务中心、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民营经济指导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工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工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077.81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支出及行政事业运行收入支出有所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工商局2018年收入预算1077.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4.00万元,占6.8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3.81万元,占93.13%。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工商局2018年支出预算107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81万元,占83.58%;项目支出177.00万元,占16.4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工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7.8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支出及行政事业运行收入支出有所增长。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3.81万元、上年结转74.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7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0.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工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3.8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0.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102.60万元及行政事业运行收入增加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56万元,占75.3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5.41万元,占1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68万元,占6.24%;住房保障支出79.16万元,占7.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82.5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6.29万元,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商品服务支出155.05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万元,含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103万元,主要用于:工商专项业务及公益性岗位补贴。
3.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1.0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6.37万元,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商品服务支出4.64万元,含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商品服务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工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0.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2.34、津贴补贴179.16、绩效工资30.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0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68万元、住房公积金79.17万元、退休费1.67万元、生活补助1.1万元。
公用经费16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26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5万元、水电费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维修费4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8.39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9.85万元、福利费8.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3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9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工商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雅安市工商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90%。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务实节俭,压减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5.6%。主要原因是雅安市工商局上年度已报废4辆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7辆,特种车1辆,越野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用于9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运行、行政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检测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工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工商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雅安市工商局下属工商信息服务中心、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民营经济指导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雅安市工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速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影像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雅安市工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雅安市工商局2018年无100万元以上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雅安市工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雅安市工商局一般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指雅安市工商局各类工商业务专项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雅安市工商局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退休人员退休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缴存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