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2021年12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巡察反馈的4个问题和举一反三自查的1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制定《中共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雅市监党组发〔2021〕68号),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梳理查找问题,细化制定18条整改措施,每条措施均明确牵头领导,将整改工作具体到科室,明确时间节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认真整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扎实推进。
(二)深入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担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局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副局长卫刚同志具体负责,并将整改任务落实推进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各整改任务责任科室负责人履行整改直接责任,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负责抓好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
(三)严把时间节点和效果。严把整改工作时间节点,集中精力做好整改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际效果。各相关科室、分局、直属单位及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四)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检查指导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局党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在政治上更加清醒、态度上更加坚定、行动上更加坚决、措施上更加有力,认真完成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学习贯彻粮食安全有关会议精神、法规制度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将粮食安全相关法规制度纳入学习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分别在局党组2021年第26次党组会、2021年第2次专题党组会议、2022年第6次党组会、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第10次学习会议、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专题推进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法规制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对粮食安全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将粮食安全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粮食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形势和需要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切实压实市场监管系统在粮食购销领域的监管责任。局党组2021年第25次、第31次、第32次党组会,2022年第1次、第4次党组会议,2021年第1次、第2次专题党组会议,2021年第10次局长办公会上均对粮食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监管制度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牵头制定《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购销领域内部协调联动机制》。2022年2月9日通过局党组第4次会议审定《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购销领域内部协调联动机制》,2月10日印发实施。进一步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实行工作部署联动、培训宣传联动、监督检查联动、转办交办联动、信用监管联动,全面落实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责任。加强与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明确案件线索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规范移送程序,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和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分别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2022年1月,会同市发改、国资、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市9家国有粮食企业开展了基层粮库“拉网式”排查工作。
二是制定印发《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品粮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南》(雅市监办〔2022〕8号)。将粮食列为重点监管产品,每年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制定2022年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对粮食生产、流通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结合“雅安市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主体责任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周三查餐厅 周四查市场行动”“2022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餐饮单位大宗食品及原料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情况,是否建立了规范的进货查验记录,米、面、油等大宗食品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以及同批次检验(检测)报告,大米是否有查验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检测报告等。2021年11月以来,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887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430家次,食品经营单位552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56起,办结40起,罚没9.406万元。
三是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的价格秩序监管。联合粮食主管部门对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执行价格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开展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场所粮食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采集市场价格数据,关注价格动态走势,研判价格异动背后可能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粮食购销领域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以来,累计监测21周,未发现我市粮油价格存在异常波动,发现个别经营主体明码标价执行不到位,已现场完成整改。
四是将粮食购销领域整治纳入“春雷行动2022”重点整治内容。研究制定《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方案》,将粮食购销领域整治列为重点整治内容,明确了行动目标,重点查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最低收购价、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粮食食品、重金属超标大米、“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等违法行为。2021年12月底,名山区查处一起粮食购销领域严重违法行为,目前案件中涉及行政处罚的部分正在调查中,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已移送公安部门。
整改进度:第1、2、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4项已整改。
(四)针对“粮食质量追溯体系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质量问题溯源倒查工作的督导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企业实行问题溯源倒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发改部门。2022年起,将抽检不合格粮食后处置工作纳入市对县(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确保抽检不合格粮食后处置做到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
整改进度:已整改。
(五)针对“未将粮食作为抽检重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粮食质量安全分析研判力度。2022年2月16日,我局召开2022年第一次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专题研判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及粮食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针对抽样检测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防控具体措施:认真分析抽检结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抽检力度,规范做好信息公示及发布工作;有针对性地增加粮食抽检,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及时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开展核查处置;依据风险隐患监测结果,针对性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粮食抽检力度。进一步加强抽检的问题导向,持续将粮食纳入全市年度抽检计划,增加粮食在市级食品抽检计划中的比例。进一步加强成品粮油抽检监测,在2022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中,安排了50批次粮食加工品、2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抽检监测,粮油抽检数量占整个专项的15%,且抽样时覆盖雅安市军粮供应站、雅安市名山区城关粮站、雅安市雨城区粮油购销储备总公司、四川省金锐粮食加工有限公司、四川省德福油脂有限公司5家粮油生产加工企业。经检验,所抽样品全部合格。
三是开展粮食专项抽检。制定印发《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对国有粮食企业生产、经营的成品粮品种开展全覆盖抽检。2022年,在常规抽检基础上再安排5万元专项经费,开展一次市本级粮食专项抽检,以重金属、真菌毒素等安全指标为检测重点,全面排查和解决粮食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印发《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粮食加工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围绕大米、小麦粉、挂面等粮食加工品开展50批次专项监督抽检,重点检测重金属、生物毒素等指标,抽样范围覆盖全市10家国有粮食企业以及各县(区)城乡接合部、乡镇等粮食流通领域。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针对“粮食抽检覆盖面窄”问题
整改情况:扩大粮食抽检区域覆盖面。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抽检中扩大抽检区域覆盖面,加大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抽检力度。2022年市本级在安排使用5万元专项抽检经费时,对全市5家粮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抽检,重点加大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抽检力度,目前已经制定抽检计划,正在组织实施。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针对“未将粮食安全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机融合,全市未建立粮食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粮食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监管,及时将粮食生产经营企业产生的相关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并对外公示。加强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市场监管部门产生的上述信息推送至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并对外公示,目前尚未产生相关信息。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粮食生产经营企业的“双随机”抽查,2022年制定印发《2022年度雅安市市场监管局成品粮生产经营双随机抽查计划》,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50户成品粮生产经营者,并匹配16名执法人员,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双随机抽查;对国有粮食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八)针对“对县(区)信用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将前期应公示未公示的粮食生产经营企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督促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自查梳理,对未录入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赓即录入系统进行公示。目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自2019年以来粮食购销领域类案件均已按规定录入。
二是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每年至少开展1次督促检查,督促县(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将新产生的粮食生产经营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目前,已对六县两区进行督促检查。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九)举一反三针对“粮食购销领域计量器具检定不到位,未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或台账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粮食购销领域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粮食购销领域企业使用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对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对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下发了《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春节节日市场计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将粮食领域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是建立健全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已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对本辖区内国有粮食供销储备公司使用的计量器具建立了工作台账。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担负起粮食购销领域中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强化压力传导、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把巡察问题整改放在重要位置抓落实、真整改、见实效。
(二)强化整改意识。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逐个销号,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效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仍需健全和完善的制度,抓紧修订完善,堵塞制度漏洞,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5-2625005;电子邮箱:446068313@qq.com;邮政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张家山路218号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