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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结合自身职责,制定相应措施,进一步拓展就业空间,激发消费活力,繁荣城乡市场,促进地摊经济发展。
市场监管分局要求经开区管委会划定区域内的食品小摊点(小餐饮)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者,且只在本辖区内销售的,只需提供食品备案证复印件、健康证等证明材料,即可进入规定区域摆摊设点。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特别在食品原料粗加工和清洗、餐用具的洗消保洁、餐余废弃物管理等高风险环节,加强指导督促,规范日常管理。加大对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价格行为,严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适时调整监管力量、时段和频次,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实现“零盲区”。倡导文明经营,推行“文明餐桌”,使用“公筷公勺公夹”,抓好食品安全管理。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餐饮食品经营户891家次,均要求提供了健康证明并佩戴口罩进场经营。
(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