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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推动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芦山县市场监管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加强管理执法,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4月22日,芦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水产摊位、餐馆、商超等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向水产品经营商家、餐饮业主、消费群众宣传长江禁渔期相关禁渔政策。
一是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对经营销售水产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严禁购买、加工、销售野生鱼类。
二是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督检查。加大各类酒店、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突出对水产品及鱼类的溯源检查,督促经营者不得购买、加工、食用野生鱼类;不得售卖河鲜及相关菜肴,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河鲜”“河鱼”等字样。要积极引导餐饮行业经营户守法经营,不买不卖不食不虚假宣传野生鱼类。
三是强化执法环节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虚假宣传“河鲜”“河鱼”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对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引导,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禁渔宣传单,提醒经营者加强自律,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