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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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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雅环保委〔2023〕1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

一、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一是摸清底数基数,建立工作台账。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机动车检验机构28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13家。二是开展2024年度雅安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5家,发现问题25个;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2家,发现问题12个。已将发现问题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后期调查处理并督促机构限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毕。三是配合省局开展2024年度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3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3家,发现的问题已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四是开展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10月10日,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市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工作推进会,组织观看了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对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检验检测机构65家次,责令整改39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起,罚没5.2万元。五是12月17日,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亚文带队深入雅安新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查看检验场所和设施,查阅档案资料和工作台账,对机构资质、人员管理、设备配置、记录报告、体系运行等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六是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雅安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联合监管,共配合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4家。

二、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

一是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重点用能单位71家,2024年已审查61家(其中1万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39家,5千吨标准煤以上不满 1万吨的用能单位21家,5千吨标准煤以下1家),10家因汛期受灾等原因停产暂未开展审查。同时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宣传,加大对能源、碳计量典型案例的交流推广,不断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5家重点用能企业参加2024年度全省能源计量审查培训。三是配合省产业计量院对3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了能源计量审查。

三、加强节能产品能效、水效监管

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家用电器经营店为重点领域,对电冰箱、家用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等重点家电产品开展节能产品能效水效标识检查,严厉打击虚标能效水效等级、虚假宣传能效水效标识等违法行为。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78人次,检查企业159家次,抽查产品121批次,9批次不合格,依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处罚,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个。

四、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

加强宣传引导,指导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积极申请绿色(低碳)产品认证,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建立四川省绿色低碳名优特新产品目录,积极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共有1家组织取得2张低碳产品认证证书,3家组织取得3张绿色产品认证证书,3家组织取得9张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家组织取得2张森林认证证书。

五、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

一是持续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管,督促企业采用环保材料生产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严禁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二是以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为重点产品,以超市、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销售企业2658家次,责令整改问题10个。三是开展禁限塑政策宣传活动59场次,行政约谈4次。四是监督抽查塑料制品36批次,对2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处理。

六、深入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治理

一是深入推进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的贯彻实施,督促指导商品生产者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商品,使用简约包装,减少商品包装层数、材料、成本,切实规范经营行为。二是针对重要节令、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经营企业,聚焦月饼、粽子、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开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各类企业95家次,抽查产品228批次,合格228批次,暂未发现违法行为。

七、加强重点产品监督抽查

一是严把煤炭、成品油、润滑油添加剂、车用尿素、电池等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相关登记要求的,不予核准登记注册。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配备质量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检查有关企业236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8个。三是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抽查车用汽油56批次、车用柴油24批次,全部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4批次合格,电动自行车电池6批次,1批次不合格,依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处罚。

八、开展餐饮环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

一是开展节前市场监管综合检查,对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包装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防用塑问题反弹。截至目前,对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违法行为立案3件,罚款5600元。二是深入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禁限塑法规宣传,积极推动“绿色餐饮”,着力在餐饮服务单位中形成不使用塑料制品或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共识。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12人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6011家次,累计向5000余户商家进行宣传,宣传覆盖8600余人次。

九、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管

督促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对过期药品实施专柜、专人和红标管理,建立完善台账,不定期开展集中销毁活动,防止环境污染。2024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989人次,督促检查药械化经营企业1722家次、医疗机构582家次,查处销售过期药品案件20起,罚没44.7035万元。

十、加强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2018〕227号)的要求,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禁止新建的锅炉以及未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锅炉不接受告知,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禁止新建的锅炉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锅炉,不予办理使用登记。二是配合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鼓励2蒸吨/小时及以下燃气锅炉实施“电能替代”,在用生物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三是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回头看、回头查,确保燃煤锅炉应淘汰尽淘汰,避免死灰复燃。四是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对全市重点监督检查单位的常规监督检查,督促县区市场监管局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五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个锅炉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隐患77个,将发现问题隐患交由县区市场监管局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加强广告和网络监管

一是强化广告监测,2024年共监测户外广告4234条、互联网广告21614条,移送违法违规广告线索77条。二是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清风行动”,对12家餐饮外卖平台企业进行野生动植物交易检查,行政指导平台企业30家次,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严禁交易野生动植物,检查自建网站229家,移送异常网站线索6条。三是加强网络专项监测,通过设置关键词开展常态化监测,2024年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网络监测识别和排除网络信息3884余条,暂无涉及野生动植物违法广告和网络交易线索。

十二、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一是以“春雷行动2024”“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等工作为切入点,对辖区内涉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餐饮服务及各类生产小作坊等无证无照经营生产行为和不涉及许可审批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二是以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创建文明城市等为契机,联合教育、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辖区主要街道、校园周边、集贸市场、超市、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场所,聚焦涉及消费者身体健康、污染环境等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治理。

十三、配合完成标准制定,加强标准宣贯

一是配合省标院完成四川省强制性地方标准《四川省有色金属冶炼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意见征集,通过持续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牵引相关行业改进技术工艺、更新污染治理设施。二是组织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第2号修改单等宣贯,加强标准推广应用,进一步营造知标准、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四、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在局网站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在各类日常执法检查和“质量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世界认可日”“世界计量日”“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服务认证体验周”“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手机变砝码  计量护民生”主题宣传和“2024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校园、进农村活动”等宣传活动中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不断增强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构建污染防治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十五、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其他工作

    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做好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市环保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美丽雅安建设、“无废城市”建设、“无废细胞”建设、2024年臭氧污染防治管控、绿美雅安·环保攻坚专项行动、打赢大气污染防治翻身仗行动、雅安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2024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河(湖)长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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