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广告从业者:
今年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以下统称“涉考”)即将陆续举行。为切实规范考试期间线上线下广告发布秩序,依法保障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净化考试环境,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社会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涉考广告发布行为作出如下合规提醒。
一、严格遵守广告发布基本准则
广告从业者应依法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所有涉考广告内容需真实、合法、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不得欺骗、误导考生及家长。
二、明确禁止的广告发布情形
1.不得借党和国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领导人讲话等政治主题开展商业广告宣传;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以及国家机关名称、标志、标志性建筑物图形(如天安门、新华门等)、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发布广告。
2.不得发布将考取公务员、研究生与“人生成功”“成功上岸”“宇宙的尽头是考公/考研”等作不当关联的内容,严禁通过广告渲染竞争压力、夸大培训必要性,制造或加剧考生就业、升学焦虑,宣扬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人生观、劳动观、就业观。
3.严禁发布含有“官方指定”“保过”“包过”“押题准”“押中真题”“100%通过”“快速提分”等对培训效果、考试结果作出明示或暗示保证性承诺的广告;不得出现“真题泄露”“内部渠道”“命题专家授课”等误导性表述。
4.不得发布明示或暗示相关考试机构、学术机构、行业协会及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内容;禁止利用科研单位、教育机构、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5.不得发布虚构师资实力、捏造资质荣誉、夸大培训效果、预测考试结果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广告;严禁对历年考试通过率、报名人数、用户评价、学员反馈等经营数据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6.不得利用人工智能(AI)技术伪造名师或学员形象发布广告,或虚构“人设”进行营销;不得通过“标题党”博眼球、炮制虚假内容误导公众。
7.严禁发布通讯设备、隐形耳机等考试作弊相关产品的广告;文具、电子设备等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考试专用”“防监测”“隐形作弊”等违法违规表述。
8.涉考咨询、志愿填报(调剂)服务广告需客观真实,禁止宣称“内部信息”“内部数据”“保证成功率”等虚假承诺;不得贬低其他培训机构的商品或服务,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9.食品、保健品等相关广告不得宣称“提高智商”“增强记忆力”等未经科学验证的功效,严禁暗示此类产品可替代日常膳食或助力考试发挥。
三、强化监管与投诉举报机制
考试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家长积极监督,若发现违法违规广告线索,请妥善保留相关证据,通过12315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举报违法广告线索。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选择培训服务时请仔细甄别,优先选择证照齐全、口碑良好的正规机构,务必签订规范合同,切勿轻信各类虚假广告宣传,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各相关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或下架违规广告内容,共同守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