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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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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雅安特色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法》(省政府令第232号)相关规定,现就征集2023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申报的项目应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具有广泛的规范性、指导性和引领性;

(三)申报的项目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且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

(四)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五)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层级(属于全国范围内或全国某行业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不应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一)具有我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项目;

(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急需制定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应对接我市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我市地方标准的分析和研制,注重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缺,健全和完善我市地方标准体系。

(二)根据相关规定,有项目申报意愿的组织或者个人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直接受理非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申请。

(三)行业主管部门对征集的项目应按照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的原则进行遴选和评估,择优申报。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四)申报项目涉及其他行业的,市行业主管部门应主动与其他行业部门进行协调,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写明协调情况与协调结果。协调未果的暂缓申报。

(五)为提高立项评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起草单位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建议起草单位提前编制标准草案,科学合理确定立项项目名称。立项项目正式下达后,名称原则上不得更改。

(六)申报材料正式件和电子文档于2022年12月20日18点前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市市场监管局。申报材料包括:四川省(雅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四川省(雅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逾期不报或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无特殊情况年内不再增补立项计划。

 

联系人:吴莎

电  话:0835-2884901    13056564040

 

附件:1.四川省(雅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2.四川省(雅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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