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酒类、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盐共10类食品127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酒类3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8批次,不合格6批次;食用农产品31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肉制品19批次、糕点23批次、蜂产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5批次、食盐1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雅安市雨城区云康特色农家饭店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检验结果为305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二)雅安市雨城区凯记叶儿粑店使用的“碗”,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雅安市雨城区付氏面馆使用的“碗”,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四)雅安市雨城区兰氏酒行销售的“高粱酒”,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检验结果为47.0%vol,标准规定为49.0~51.0%vol。
(五)雅安市雨城区水兵酒坊销售的“玉米酒”,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检验结果为47.0%vol,标准规定为44.0~46.0%vol。
(六)石棉县阳阳肥肠店使用的“碗”,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七)石棉县雪雪小吃店使用的“筷子”,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八)石棉县孙杰康家常小菜馆使用的“盘子”,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九)石棉县兰彩副食店销售的“玉米酒”,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其中酒精度检验结果为49.6%vol,标准规定为54.0~56.0%vol;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结果为0.06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十)中国农批和平智慧市场江桂珍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14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十一)蜀天农贸市场兴贸店解程皓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98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雨城区、石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2019年第7号食品抽检信息
3.不合格-2019年第7号食品抽检信息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