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位置:首页>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号)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号)

来源:
发布日期:
浏览:
打印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54号)、《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56号)、《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57号)涉及我市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雅安诚信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豇豆”

(一)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省局2019年第54号公告通报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4033945;产品名称:豇豆;生产日期:2019-09-06;规格型号:散装;被抽样单位:雅安诚信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者名称:/;不合格项目:灭蝇胺。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产品控制情况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雨城区局)于2019年11月12日对雅安诚信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豇豆10公斤,货值80元;已销售10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

2.行政处罚情况

雨城区局2019年10月22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雨城区局于2019年11月20日对该公司作以下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20.00(大写:贰拾元整);                                        

2.罚款人民币2000.00(大写:贰仟元整)。

3.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该公司进货时把控不严,查验了对方的资质,但是未索要检验报告。雨城区局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该公司已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措施为:1.严格把关进货查验质量,向对方索取检验报告;2.完善进销台账,做好安全溯源。

雨城区局已于2019年10月29日组织复查验收,该公司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二、雅安中合青江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中国农批和平智慧市场蔬菜区13号  邓嫒梅销售的“黄豆芽”

(一)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省局2019年第56号公告通报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4034004;产品名称:黄豆芽;生产日期:2019-09-11;规格型号:散装;被抽样单位: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和平中路中国农批和平智慧市场蔬菜区13号 邓嫒梅;标称生产者名称:/;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产品控制情况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雨城区局)于2019年12月17日对雅安中合青江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中国农批和平智慧市场蔬菜区13号邓嫒梅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经营户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黄豆芽3.85公斤,货值17.25元;已销售3.85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

2.行政处罚情况

雨城区局于2019年11月15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雨城区局于2019年12月23日对该经营户作以下处理: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00.00(大写:伍佰元整)。

3.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该经营户进货时把控不严,未向供货方索要检验报告。雨城区局责令该经营户进行整改,该经营户已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措施为:1、严格把关进货查验质量,向对方索取检验报告;2、完善进销台账,做好安全溯源。

雨城区局已于2019年12月26日组织复查验收,该经营户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三、雅安市雨城区李府美食城销售的“泡海椒”

(一)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省局2019年第57号公告通报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4034002;产品名称:泡海椒;生产日期:2019-08-09;规格型号:散装;被抽样单位:雅安市雨城区李府美食城;标称生产者名称:/;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产品控制情况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雨城区局)于2019年10月11日对雅安市雨城区李府美食城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门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泡海椒1.5公斤,货值18元;已销售1.5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

2.行政处罚情况

雨城区局于2019年10月14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之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雨城区局于2019年10月25日对该门店作以下处理: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00.00(大写:伍佰元整);

3.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该门店进货时把控不严,该批产品来自商家上门推销,购进时未查验对方资质,也未索要检验报告。雨城区局责令该门店进行整改,该门店已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措施为:1.严格把关进货查验质量,向对方索取检验报告;2.完善进销台账,做好安全溯源。

雨城区局已于2019年10月23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门店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4日

雅安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使用帮助
Copyright 2021 scjgj.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01 蜀ICP备19012387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17
主办: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张家山路218号 联系方式:0835-2820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