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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3月1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起施行以来,芦山县食药监局以办法实施为契机,制定工作机制,发挥窗口服务作用,做到“有岗、有人、有责”,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管理在社会监督、解决民众诉求、预防风险、打击食药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
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明确平台登录、投诉受理、领导审签、稽查办案、回应诉求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做到流程清晰、责任明确。对举报从受理到办结实施专人负责,对于受理流程各环节进行提醒督促,确保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结果,确保按时办结回复。
联合执法,综合协调。加强与公安、工商、农业、城管等部门部门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深挖案件线索、源头,追根溯源,力求查处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严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通过投诉举报渠道立案查处罚没金额达51460元。
探索创新,风险研判。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办理规范化水平,提升投诉举报服务监管、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效能,针对投诉举报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开展研判和探讨,就电话接听和来访接待的技巧、办结审核标准、信息公开等进行进一步交流讨论。
汇总上报,提供参考。按月按季度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向上级提供食品药品安全倾向性、苗头性案例,为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参考。
下一步,该局将加大对12331投诉举报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进一步发挥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芦山县食药监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