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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警示约谈辖区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方案》的落地落实,持续深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1月16日,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着安全监管关口前移、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的目的,约谈了辖区内2家燃气管道使用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会议要求燃气企业:一是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学习,强化安全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层层细化落实岗位责任、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和适时组织应急演练;三是做到底数清,安全状况明,认真排查法定检验、年度检查、日常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全面检验、安全评估等形式,及时消除燃气管道安全隐患,形成整改闭环;四是对新建、改建公用管道(燃气管道),必须聘请取得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安装单位,进行压力管道设计和安装,采用取得许可的制造单位生产的压力管道和相关安全附件等,并严格履行安装告知和接受安装监督检验;五是大力宣传公用管道(燃气管道)安全知识常识和相应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公用管道(燃气管道)安全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审核领导 罗国东 供稿人 庞光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