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41号),涉及我市雅安市雨城区醉江湖中餐厅销售的“泡大蒜(自制)”。现将该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省局2019年第41号公告通报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4032016;产品名称:泡大蒜(自制);加工日期:2019-05-15;规格型号:散装;被抽样单位:雅安市雨城区醉江湖中餐厅;标称生产者名称:/;不合格项目:糖精钠残留量(以糖精计)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雨城区局)于2019年7月4日对雅安市雨城区醉江湖中餐厅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门店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泡大蒜2.5公斤,货值30元;已销售2.5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
(二)行政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这一过程中主观上没有故意,且未造成其他危害,涉案货值金额极小,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雨城区局于2019年9月19日对该门店作以下处理:
不予行政处罚。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该门店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制作过程把控不严。雨城区局7月4日现场检查时责令该门店进行整改,该经营户表示由于市场不景气餐馆一直处于亏损经营状态,实在无力支撑,不打算再继续经营,已经着手进行铺面转让。截至目前该经营户已将铺面转让不再营业。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