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2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相关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并组织做好试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征集试点项目应符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国标委服务联〔2009〕47号,见附件2)的规定和《通知》要求,请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选取符合申报范围的特色领域及优势产业择优申报。
二、申报条件
试点申请由试点区域、试点行业、试点企业应自愿提出,具备《通知》要求的试点基本条件,试点项目应符合《通知》中的范围,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基础,有明确的目标、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能够顺利实施试点任务并完成考核评估。
三、材料及报送
(一)请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为申报单位提供相应的指导,参与做好试点建设各阶段标准化工作。
(二)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将《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请表》《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任务书》(见附件1)和实施方案,经试点承担单位、保证单位、参加单位签字盖章后(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扫描件、电子版)报单位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县(区)市场监管局对试点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纸质材料于2023年7月10日前提交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雅安市雨城区张家山路218号)113室,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吴 莎
电话:2884901,13056564040 邮箱:2385620082@qq.com
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