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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发布的《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37号),涉及我市雅安市雨城区小彭小吃店销售的“油条”。现将该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省局2019年第37号公告通报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4031484;产品名称:油条;生产日期:2019-05-14;规格型号:散装;被抽样单位:雅安市雨城区小彭小吃店;标称生产者名称:/;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雨城区局)于2019年7月2日对雅安市雨城区小彭小吃店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门店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食品150根,货值225元;已销售150根,库存(未销售)0根,召回0根,下架封存0根。
(二)行政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之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雨城区局于2019年7月11日对该门店作以下处理:
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该门店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制作过程把控不严。雨城区局责令该门店进行整改,经营户已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措施为: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2.严把制作过程,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销售。
雨城区局已于2019年7月31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门店基本整改完成。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