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有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格局。为确保年报公示工作的顺利完成,石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年报工作的难点、痛点精准发力,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以三个提升稳步推进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一、抓宣传,提升年报宣传进度
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年度报告提示,就年报公示主体、时间、内容、方式、未及时年报后果和注意事项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介绍。提醒辖区内市场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切实履行年报公示义务。针对屡有不法份子向经营户拨打诈骗电话,我局多平台发布辟谣声明,提示勿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添加陌生微信,避免造成经济财产损失。
二、勤督促,提升市场主体主动意识
制定《石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优化工作方法。一是组织召开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工作推进会暨培训会,与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协同开展工作。对各乡镇“年报员”开展了现场实操培训,并针对年报过程中易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二是对未年报企业发送3500余条精准短信提醒通知。三是日常监管与推进工作相结合,主动与市场主体保持联络,提醒市场主体及时年报,提升主动意识。
三、强服务,提升市场主体年报率
年报工作推进同助企纾困、企业减本降负相结合,针对农村地区经营者电脑、智能手机操作能力弱,不能自主填写年度报告信息等问题,按照“便民优先,就近指导”的原则,在各乡镇(街道)开辟“年报绿色通道”,乡镇“年报员”现场帮助指导完成年度报告填写,切实减轻群众办事成本。对主动到我局申报年报的市场主体,发放年报的宣传资料,一对一指导通过官方网站熟悉年报操作流程,稳步提高年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