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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四川省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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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9

第三部分 词解释 28

四部分 附件 32

附件1 32

附件2 45

附件3 50

附件4 53

附件5 56

五部分 附表 6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2

二、收入决算表 62

三、支出决算表 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 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切实守住“物防”通道。

发挥牵头作用,汇聚防控合力。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市场环境整治组和冷链物流防疫专班牵头单位职责,紧盯农贸市场、农村宴席、野生动物交易等重点环节和冷链食品经营、贮存主体,联合成员单位,深入开展市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检查防疫物资生产经营单位9051家次,取缔非法经营单位3个;检查食品经营店(含超市)28116家次、餐饮单位28987家次;劝停群体性聚餐活动2011场次、77402桌次;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691家次,责令整改52家,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35人次。加强市场环境整治,防止疫情经市场传播。检查农贸市场7484个次,关停全市活禽宰杀点、活禽专卖店139家,督促业主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农贸市场每日消杀面积达20余万平方米,有效防止了疫情传播。加强冷链食品监管,阻断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常态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排查梳理全市冷链食品情况,掌握底数,借力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开展精准溯源。全市注册、录入冷链食品经营者212家,排查冷链食品经营户2232家次,发现风险隐患527个,责令整改180个,立案查处8起。增强服务意识,助力复工复产。为新办企业和各类复工复产经营单位“量身定制”“绿色通道”,业务即时办理、容缺办理。帮助指导2家企业取得医用口罩生产许可证、注册证。依法履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开展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涉及疫情防控的质量、价格、安全案件154起,没收问题口罩7942个。

2、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激发。企业登记实行“小时清单”“全程电子化”模式,开办实现“一日办结”,超过60%企业通过网上办理注册登记。开展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工作,3家托管机构通过认定。积极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13项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20年,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同比增长21.29%,达到162413户;新增市场主体31856户,同比增长98.01%。容错机制初步建立。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3872户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办理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登记;制定首违不罚清单,逐步建立起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全市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91件、股权质押登记262件、商标质押登记1件,服务企业融资281.62亿元。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整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整治。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转供电主体收取电费未执行电价政策的4个问题开展调查处理。公平竞争格局逐渐形成。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使用行政权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3、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新成效。承办全省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工作总结现场会,“走进天府地标”宣传栏目在雅安启动开机。“石棉烧烤”地理标志商标启动注册程序,区域公用品牌“汉源红”集体商标注册成功,荥经县严道镇获批开展“四川省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建设。“汉源花椒”和“蒙顶山茶”被列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产品保护名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顺利推进。积极在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HACCP或ISO22000质量体系认证的认证率达80%以上。标准化建设有新发展。发布4项市级地方标准,天全县“竹海渔乡综合标准化示范乡”项目有序推进,汉源县成功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推动有力。加大“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力度,芦山县、天全县成功创建“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签订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协议,帮助支持两地企业签订《中药材种植收购框架合作协议》,搭建协同发展平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贡献突出。督促市场业主投入500余万资金改造市场环境,完成改造提升农贸市场9个的目标任务。改造食品经营“三防”设施170余个,整治发现问题163个,督办问题191个(次),全面推动农贸市场和食品安全创建达标工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通过验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4、牢牢守住市场安全“三条”底线。

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认真贯彻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出台了《雅安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管理,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明厨亮灶”率达100%。全市建成8个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举办场所,天全县、宝兴县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通过考核验收。针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薄弱点开展重点抽检,全市抽检食品5790批次,合格率96.82%。扎实开展药械质量安全监管放心执法行动,取缔无证照经营药械流动摊点3个,处理举报投诉案件587件,罚没金额80余万元,上报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报告2734例。抽检药品320批次,3批次不合格;抽样医疗器械24批次,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抽样33批次,全部合格。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全部及时开展后处理。特种设备安全实现“零事故”。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强新安装及在用特种设备检验,申报检验率达100%。全年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事故。持续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水泥、钢筋等建材产品、学生用品和汽柴油等事关安全和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业产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全市抽检工业产品528批次,4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9.2%,完成省局下达目标任务。

5、着力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加大扰乱市场秩序案件查办。深入开展“春雷行动2020”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长江禁渔行动,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损害民利的各类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全市查办各类市场违法案件1217件,罚没金额795.5万元,促进了公平、公正、有序市场环境的形成。加强网络平台监管。定期开展网站和电商平台巡查,督导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亮证亮照,牵头开展“网剑行动”,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强化广告监测监管。开展含有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广告专项整治,及时处理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加大虚假违法广告监测,完成广告监测597180条次,涉嫌违法广告899条次,条次违法率低于0.002%,对违法广告及时责令撤除停播、立案查办。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双随机不定向企业359户和农专社88户抽查任务、定向抽查计划44个。抽查完成率100%,录入率100%、结果公示率100%。组织全市系统开展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市局和八个县(区)局被省局发文通报表扬为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先进单位。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全域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全市54家企业开通为“ODR企业”,实现消费纠纷线上维权、线上解决。2020年12315平台受理消费投诉、咨询、举报143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15万元,消费投诉处理率100%,反馈率100%。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雅安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连续在2016-2017年度及2018-2019年度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选为“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6、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加强机关党建。局党组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督促指导支部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以支部星级争创、党员积分管理、书记头雁培育为抓手,扎实开展“先锋领航‧全域提升”基层党建攻坚行动,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接受省委第二巡视组、雅安市委第一巡察组联动巡察,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建立“三张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加强党员干部监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提醒和监督检查10次,党内警告1人次,函询1人次,谈话提醒2人次,通报批评3人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一把手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教育,做好人才队伍选育,督促干部职工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612.02万元,2019年度5367.49万元,减少16%。因单位机构合并,预算资金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2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4.66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54万元,占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71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3.63万元,占67%;项目支出1217.55万元,占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57.5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762.01万元,下降14%。主要变动原因是:因单位机构合并,预算资金减少。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1.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45.2万元,下降11%。主要变动原因是:因单位机构合并,预算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1.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39.06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9.48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类)209.46万元,占6%;节能环保支出(类)1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类)77.84,占2%;住房保障支出(类)175.34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11.18完成预算81%,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项目尚未全面开展。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618.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302.32万元,完成预算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及经费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支出决算为138.41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及经费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13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707.51万元,完成预算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及经费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3.28万元,完成预算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追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于次年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7.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4.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9.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发生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5.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3.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53.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49万元,占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3万元,占1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无变化,主要原因为单位无因公出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3.11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因为加强内部管理、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4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及综合执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77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对我市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其他市(州)的交验学习,县区政府、县局到我局汇报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66万元,比2019年增加19.99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建,单位职能科室增加,业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开支(伙食团服务、物业服务、办公设备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是用于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综合执法工作以及检验检测工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药品市场整治、食品安全专项经费、食品药品抽检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市场监管安全形势持续改善,全市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1)、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3万元,执行数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按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程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市两区六县生产、流通环节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工业硫酸、皮鞋、水泥、建筑用钢筋、水泥包装袋、天然石材、工业重质碳酸钙等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专项质量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总结分析工作。

(2)、市级食品安全专项经费25万元,2020年底药品监管补助项目资金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深入开展食品风险隐患排查、继续强化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监管业务培训、人民群众满意度达标。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省局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提高了该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使该专项资金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其中开展食品监督抽检数量100批次,食品监管行政事业人员人均培训学时30学时,新入职人员培训覆盖率100%,国家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100%,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企业覆盖率100%,重大案件查办率100%,涉刑案件移送率100%。使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公众对食品监管整体满意度稳步增长。

(3)、药品市场整治资金5万元,2020年底药品市场整治资金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药品经营店综合监管、药品案件办理。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提高了该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使该专项资金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4)、2020年食品药品抽检经费60万元,2020年底食品药品抽检经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的抽检工作,完成食品抽检370批次,完成药品抽检60批次,提高了食品药品的抽检水平,公众对食品监管整体满意度稳步增长。

项目开展符合国家政策方针,财务管理符合相关制度,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为我市市场监管提供助力,有力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可靠的购买和使用产品,企业满意度较好。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

预算单位

雅安市质量检测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3

执行数:

63

其中-财政拨款:

63

其中-财政拨款:

63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在任务时间内完成抽检工作。

按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程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市两区六县生产环节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工业硫酸、皮鞋、水泥、建筑用钢筋、水泥包装袋、天然石材、工业重质碳酸钙等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专项质量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总结分析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数

完成抽样、检验批次

≥200批次

251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数

完成抽检单位数量

≥50家

88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数

完成抽检产品类别

≥10类

13类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是否按计划完成检验项目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检验不合格率

≤2%

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不合格报告复检推翻率

≤2%

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前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是否集中抽检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抽检应覆盖两区六县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不合格检验报告处置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抽查检验服务监管工作和产业发展质量

良好

良好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市级食品安全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

执行数:

25

其中-财政拨款:

25

其中-财政拨款:

2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深入开展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

主要用于深入开展食品风险隐患排查、继续强化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监管业务培训工。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数

食品安全宣传次数

≥1次

1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数

开展食品经营企业抽查

≥50家次

100家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数

食品经营企业监督覆盖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食品经营企业监督完成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重大案件查办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食品监管能力水平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

主要用于药品经营店综合监管、药品案件办理。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数

药品监管企业数

≥100家

18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数

化妆品监管企业数

≥200

3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数

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

≥100家

2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不合格产品处置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监管水平

提高

提高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食品药品抽检经费

预算单位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0

执行数:

60

其中-财政拨款:

60

其中-财政拨款:

6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在任务时间内完成抽检工作。

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的抽检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数

完成食品抽验批次

≥370批次

37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数

完成药品抽验批次

≥60批次

6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不合格产品处置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检验周期缩短率

8%

8%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药品检测能力和水平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食品检测能力和水平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食品药品检测水平

提高

提高

4.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市级食品安全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市级食品安全专项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3)。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药品市场整治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药品市场整治资金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4)。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市级食品药品抽检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市级食品药品抽检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检验检测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其他专项经费收入、利息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反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之初。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技术支持(项):反映用于补充、更新、完善市场监管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事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处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场监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雅安市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雅安市计量测试所、雅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纳入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

5.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

6.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

7.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12.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13.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

14.贯彻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

18.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20.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有行政编制72个,在编公务员 87人,事业编制30个,在编事业人员21人,工勤编制9个,在编工勤人员8人。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有参公编制27个,在编参公人员23个。雅安市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有事业编制56个,在编43人.雅安市计量测试所有事业编制31个,在编 31 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2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4.66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54万元,占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71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3.63万元,占67%;项目支出1217.55万元,占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11.18完成预算81%,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项目尚未全面开展。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618.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302.32万元,完成预算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及经费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支出决算为138.41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及经费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13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707.51万元,完成预算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及经费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支出决算为33.28万元,完成预算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追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于次年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7.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4.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9.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发生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5.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三、工作推进情况

1、切实守住“物防”通道。

发挥牵头作用,汇聚防控合力。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市场环境整治组和冷链物流防疫专班牵头单位职责,紧盯农贸市场、农村宴席、野生动物交易等重点环节和冷链食品经营、贮存主体,联合成员单位,深入开展市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检查防疫物资生产经营单位9051家次,取缔非法经营单位3个;检查食品经营店(含超市)28116家次、餐饮单位28987家次;劝停群体性聚餐活动2011场次、77402桌次;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691家次,责令整改52家,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35人次。加强市场环境整治,防止疫情经市场传播。检查农贸市场7484个次,关停全市活禽宰杀点、活禽专卖店139家,督促业主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农贸市场每日消杀面积达20余万平方米,有效防止了疫情传播。加强冷链食品监管,阻断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常态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排查梳理全市冷链食品情况,掌握底数,借力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开展精准溯源。全市注册、录入冷链食品经营者212家,排查冷链食品经营户2232家次,发现风险隐患527个,责令整改180个,立案查处8起。增强服务意识,助力复工复产。为新办企业和各类复工复产经营单位“量身定制”“绿色通道”,业务即时办理、容缺办理。帮助指导2家企业取得医用口罩生产许可证、注册证。依法履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开展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涉及疫情防控的质量、价格、安全案件154起,没收问题口罩7942个。

2、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激发。企业登记实行“小时清单”“全程电子化”模式,开办实现“一日办结”,超过60%企业通过网上办理注册登记。开展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工作,3家托管机构通过认定。积极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13项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20年,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同比增长21.29%,达到162413户;新增市场主体31856户,同比增长98.01%。容错机制初步建立。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3872户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办理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登记;制定首违不罚清单,逐步建立起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全市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91件、股权质押登记262件、商标质押登记1件,服务企业融资281.62亿元。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整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整治。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转供电主体收取电费未执行电价政策的4个问题开展调查处理。公平竞争格局逐渐形成。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使用行政权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3、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新成效。承办全省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工作总结现场会,“走进天府地标”宣传栏目在雅安启动开机。“石棉烧烤”地理标志商标启动注册程序,区域公用品牌“汉源红”集体商标注册成功,荥经县严道镇获批开展“四川省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建设。“汉源花椒”和“蒙顶山茶”被列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产品保护名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顺利推进。积极在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HACCP或ISO22000质量体系认证的认证率达80%以上。标准化建设有新发展。发布4项市级地方标准,天全县“竹海渔乡综合标准化示范乡”项目有序推进,汉源县成功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推动有力。加大“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力度,芦山县、天全县成功创建“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签订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协议,帮助支持两地企业签订《中药材种植收购框架合作协议》,搭建协同发展平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贡献突出。督促市场业主投入500余万资金改造市场环境,完成改造提升农贸市场9个的目标任务。改造食品经营“三防”设施170余个,整治发现问题163个,督办问题191个(次),全面推动农贸市场和食品安全创建达标工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通过验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4、牢牢守住市场安全“三条”底线。

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认真贯彻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出台了《雅安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管理,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明厨亮灶”率达100%。全市建成8个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举办场所,天全县、宝兴县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通过考核验收。针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薄弱点开展重点抽检,全市抽检食品5790批次,合格率96.82%。扎实开展药械质量安全监管放心执法行动,取缔无证照经营药械流动摊点3个,处理举报投诉案件587件,罚没金额80余万元,上报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报告2734例。抽检药品320批次,3批次不合格;抽样医疗器械24批次,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抽样33批次,全部合格。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全部及时开展后处理。特种设备安全实现“零事故”。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强新安装及在用特种设备检验,申报检验率达100%。全年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事故。持续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水泥、钢筋等建材产品、学生用品和汽柴油等事关安全和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业产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全市抽检工业产品528批次,4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9.2%,完成省局下达目标任务。

5、着力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加大扰乱市场秩序案件查办。深入开展“春雷行动2020”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长江禁渔行动,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损害民利的各类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全市查办各类市场违法案件1217件,罚没金额795.5万元,促进了公平、公正、有序市场环境的形成。加强网络平台监管。定期开展网站和电商平台巡查,督导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亮证亮照,牵头开展“网剑行动”,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强化广告监测监管。开展含有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广告专项整治,及时处理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加大虚假违法广告监测,完成广告监测597180条次,涉嫌违法广告899条次,条次违法率低于0.002%,对违法广告及时责令撤除停播、立案查办。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双随机不定向企业359户和农专社88户抽查任务、定向抽查计划44个。抽查完成率100%,录入率100%、结果公示率100%。组织全市系统开展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市局和八个县(区)局被省局发文通报表扬为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先进单位。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全域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全市54家企业开通为“ODR企业”,实现消费纠纷线上维权、线上解决。2020年12315平台受理消费投诉、咨询、举报143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15万元,消费投诉处理率100%,反馈率100%。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雅安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连续在2016-2017年度及2018-2019年度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选为“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6、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加强机关党建。局党组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督促指导支部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以支部星级争创、党员积分管理、书记头雁培育为抓手,扎实开展“先锋领航‧全域提升”基层党建攻坚行动,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接受省委第二巡视组、雅安市委第一巡察组联动巡察,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建立“三张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加强党员干部监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提醒和监督检查10次,党内警告1人次,函询1人次,谈话提醒2人次,通报批评3人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一把手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教育,做好人才队伍选育,督促干部职工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

(九)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认真严肃地开展了2019年度绩效自评,随着决算公开绩效目标和自评报告也将随之公开,并根据绩效评价反馈结果进行整改完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财政资金的执行按“有计划按进度”的原则实行管理,2020年较好地完成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总分为96,整体实施效果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于是预算编制还不够精准;

二是政府采购执行率不高。

(三)改进建议

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衔接,加强进度上督促,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尽量提前实施。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10

编制标准

10

 10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9

执行进度

10

 9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3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3

总分

 96

附件2

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按照市局下达的流通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任务,严格按监督抽查工作程序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样检验工作。

2.为加强我市两区六县生产、流通环节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工业硫酸、皮鞋、水泥、建筑用钢筋、水泥包装袋、天然石材、工业重质碳酸钙等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在为企业保驾护航的同时监督企业做好产品生产,提高工业产品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购买、使用安全可靠的高质量工业产品。

3.因原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有《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经费管理办法》,我单位未单独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考《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经费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及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按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程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市两区六县生产、流通环节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工业硫酸、皮鞋、水泥、建筑用钢筋、水泥包装袋、天然石材、工业重质碳酸钙等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专项质量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总结分析工作。

2.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应覆盖我市辖区两区六县;所抽查产品类别应涵盖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工业硫酸、皮鞋、水泥、建筑用钢筋、水泥包装袋、天然石材、工业重质碳酸钙等品类;抽样、检验工作不得突击开展,应配合监管需要按季度有序推进;所检验项目应按计划要求完成,不得自行缩减检验项目;为保证检验检测准确性及科学性,不合格报告复检推翻率不得超过2%。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市质检中心草拟自评报告,经业务科室经办人员、财务科室人员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我局自评分数为97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管理,预算申报资金总计63万元,全部用于工业产品抽样、检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1.资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资金63万元,为市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全部经财政及时下拨至市质检中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市质检中心开展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包括抽样及检验费用。截至目前,项目资金63万元已支出完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拨付至市质检中心安排使用,市质检中心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所有支出均以转账方式进行,支出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专项经费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未挤占、截留、挪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需要以及生产、流通企业分布情况制定相应抽查计划并下达任务,市质检中心依据计划任务组织实施抽样、检验,并形成相关分析报告,相关县(区)市场监管局做好不合格产品及受检单位的后处理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任务部署下达后,市质检中心高度重视,赓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2020年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对抽检工作的具体开展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强调了抽检工作要求。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保障抽检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市市场监管局采用抽查结果季度汇总、查验抽检报告、核验抽样凭证、随行抽样等多种形式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及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助、配合下,市质检中心全面完成了2020年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依据雅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20年雅安市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雅质监发〔2020〕50号),抽查开展时间于1-4季度分布,完成项目时效指标。

全年工业产品抽查合计251批次,覆盖我市工业产品生产企业88家,涉及的产品有水泥、水泥包装袋、钢筋、工业硫化钠、工业硫酸、细木工板、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皮鞋、天然石材、工业用碳酸钙、中密度纤维板、建筑用砖和肥料等13大类产品。

抽查产品均依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任务部署的所有项目进行了检验,无漏项;全年无不合格产品检出,合格率100%;复检推翻0批次。完成项目质量指标。

抽检任务执行过程中,市质检中心继续加强抽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从抽样到检验全过程严把质量关,按时限发放检验报告书,落实好抽检数据的整理、分类、汇总和分析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责任机构明确,管理较为规范。抽检项目实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为我市工业产品的质量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为广大人民群众购买、使用安全可靠的高质量工业产品提供了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开展符合国家政策方针,财务管理符合相关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为我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提供助力,有力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可靠的购买和使用高质量工业产品,受检企业满意度较好。

(二)存在问题。

新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存在差异。

(三)改进建议。

加强业务工作,谋划好2021年预算,并强化预算执行。

附件3

市级食品安全专项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按照预算安排的市级食品安全专项经费项目任务,严格按市级食品安全专项经费项目工作程序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市级食品安全专项经费项目工作。

2.我局根据项目内容,制定2020年市级食品安全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实施方案,通过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基层监管人员监管业务培训及开展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市级食品安全专项经费25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20年底药品监管补助项目资金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深入开展食品风险隐患排查、继续强化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以及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监管业务培训。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提高了该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使该专项资金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我局深入开展食品风险隐患排查、继续强化食品抽检监测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用于深入开展食品风险隐患排查、继续强化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监管业务培训、人民群众满意度达标。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省局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提高了该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使该专项资金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其中开展食品监督抽检数量100批次,食品监管行政事业人员人均培训学时30学时,新入职人员培训覆盖率100%,国家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100%,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企业覆盖率100%,重大案件查办率100%,涉刑案件移送率100%。使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公众对食品监管整体满意度稳步增长。

三、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开展符合国家政策方针,财务管理符合相关制度,市级食品安全专项经费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助力。

(二)存在的问题。

会计核算不规范。2019机改后,部分会计人员对全局工作不熟悉,专项工作已经开展,但是却没有及时在相应的专项资金中列支经费,有年终调整现象。

(三)相关建议。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促进部门财务规范有序,增强单位财务人员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

2、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4

市级药品市场整治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按照预算安排的药品市场整治项目任务,严格按药品市场整治项目工作程序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药品市场整治项目工作。

2.我局根据项目内容,制定2020年市级药品市场整治项目资金实施方案,通过组织实施药品监管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区药品监管水平,保障药品安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5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20年底药品监管补助项目资金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药品经营店综合监管、药品案件办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提高了该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使该专项资金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我局深入开展药品风险隐患排查,加大药品大案要案查办力度,药品监管工作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全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40人次,执法车辆120车次,检查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680家次。

(2)质量指标

国家药品抽检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率达100%;100%覆盖药品经营单位;重大药品案件查办率和涉刑药品案件移送率均达100%。

(3)时效指标

已按计划于2020年底全面完成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2020年“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有所提高

(2)可持续影响

定期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检查,群众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能够长期得到保障。

三、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开展符合国家政策方针,财务管理符合相关制度,市级药品市场整治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为我市药品市场监管提供助力。

(二)存在的问题。

财务监督检查跟进不够。

(三)相关建议。

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进一步细化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确保药品监管资金安全。

附件5

市级食品药品抽检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按照《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雅安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雅市监办〔2020〕16号)、《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的通知》(雅市监发〔2020〕44号)、《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的通知》(雅市监发〔2020〕86号)等文件的安排,结合我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学校食堂等环节的特点,针对大宗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以及节令性食品等类别对我市辖区内的涉药单位开展了抽检,共抽检食品377批次。同时充分利用国家茶检中心的专业技术优势,协助市局开展了“持续推进砖茶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帮助我市砖茶生产企业培训检验人员并组织开展“砖茶含氟量”检测能力验证。

按照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级药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市监办〔2020〕131号)安排,并结合我市各药品流通和使用单位的特点,针对产品及原料和基本药物对我市辖区内的涉药单位开展了药品监督抽检,共抽检药品60批次。

(一)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市级食品抽检任务共计377批次,包括市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150批次,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任务100批次,海鲜产品应急抽检6批次,节令性食品(月饼)专项抽检8批次和2021年元旦春节专项抽检113批次。市级食品抽检共支出44万元,平均每批次1167.11元。

开展砖茶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帮助辖区内砖茶生产企业培训检验人员并组织开展了“砖茶含氟量”检测能力验证,共支出6万元。

2020年市级药品监督抽检任务60批次,共支出10万元,平均每批次1666.67元。

项目资金及时批复到位,全部用于食品药品抽检开支。

(二) 项目绩效目标

对我市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学校食堂等环节的相关单位,针对大宗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以及节令性食品等类别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共计377批次。

对我市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针对产品及原料和基本药物进行抽检,使市级监督抽检成为省级药品抽检计划的有力补充,共计60批次。

(三)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市级食品药品抽检支出,共60万元。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0年市级食品药品抽检项目资金60万元,已全部申请、划拨到位。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全部划拨至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用于市级食品药品抽检,包括抽样(含样品购置)及检验费用。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0年市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经费严格按照雅安市财政局和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执行。我中心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未挤占、截留、挪用。我中心执行检验经费与检验项目挂钩,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药品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13号)计算药品检验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我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496号)计算食品检验费。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任务下达后,我中心高度重视药品市级食品药品抽检工作,按照抽检计划安排并结合我市各个环节及相关单位单位的特点,制定并印发了《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和《2020年度市级药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对抽检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1年1月18日(因包含有2021年元旦节、春节专项抽查任务),中心全面完成了市局部署的377批次市级食品抽检工作。

截至2020年10月31日,为我市辖区内12家砖茶生产企业培训检验人员21人次,组织11家砖茶生产企业开展了“砖茶含氟量”检测能力验证。

截至2020年12月16日,中心全面完成了市局部署的60批次市级药品监督抽检工作。中成药28批次、化学药25批次、生化药2批次、抗生素2批次、中药饮片3批次,检验合格60批次,合格率为100%。共抽检19家涉药单位,其中县级1家抽检1批次,乡镇15家抽检50批次,村级3家抽检9批次,县以下被抽样单位的抽检批次占总批次的98.3%。抽检的60批次、55个品种样品中有国家及省级基本药物52批次,占抽检总批次的86.7%。根据现场抽样情况及标准物资市场供应情况制定检验项目,所检项目均能反映药品基本质量情况。

(二)项目效益情况

在执行食品抽检任务时,我中心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消除隐患为基本原则。聚焦群众关切问题,突出食品安全性指标,针对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的食品品种,以及校园周边、大型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发挥发现违法行为的技术保障职能,为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提供证据,打击和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市民食品安全底线。

通过开展砖茶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量安全使得雅安藏茶生产经营市场环境得到净化,提升生产企业自检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的同时推进砖茶产品质量稳定向好发展,雅安藏茶的品牌知名度得到了提升。

通过60批次的市级药品抽检,对省级药品抽检品种和抽检单位覆盖面的不足进行了有效补偿,提高了全市药品抽检的覆盖率;为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违法行为提供依据,为政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雅安地处山区,地广人稀,偏远地区涉药单位规模小而且分散,为完成抽检所需抽样经费更多,目前抽样经费不能满足需要。目前药品抽样量较大,涉及某些贵重药品抽样时,涉药单位负担成本高,存在抵触情绪,不利于药品抽检工作的开展。

(二)相关建议

建议适当提高抽样经费,以便实现边远和基层单位的覆盖抽检。建议适当提高样品购置经费,由于抽检所抽取的样品采取购买的方式,抽样量较大,提高购样费不仅有利于抽样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能提升对食品、药品品种的抽检覆盖面,使抽检更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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