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位置:首页>雅安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雅安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
发布日期:
浏览: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印发〈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的六条措施〉的通知》(川知促发〔2022〕30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产业的有效融合,扩大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的实效,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雅安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池实际,雅安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雅安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本次意见征求公告期限为30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28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245345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张家山路218号(邮编:625000)

附件:雅安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

附件:

雅安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开展和管理雅安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池(以下简称资金池),是指为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开展,纳入市财政预算安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使用管理,专项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认定)的有效专利、注册商标进行质押以获得银行授信资金的融资模式。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作银行是指为借款人提供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银行。

所称借款人是指向合作银行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法人。

第五条 支持保险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等保险服务。

鼓励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

第二章 贷款的对象、用途和条件

第六条 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二)财物制度规范,上一年度纳税、银行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且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第七条 知识产权出质取得的信贷资金可用于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流动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得用于有价证券、期货等经营活动。

第八条 出质的知识产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知识产权权属证书;

(二)合法、有效、完整、权属清晰,依法可转让。但涉及国有资产的,不得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三)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知识产权剩余有效期限或保护期不得少于4年。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一)出质人非知识产权权属证书所记载的知识产权人或者非全部的知识产权人;

(二)权属证书系伪造的;

(三)知识产权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四)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的;

(五)知识产权已质押的;

(六)不具备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合作银行、保险机构、运用服务机构

参与知识产权质押活动的银行、保险机构、运营服务机构应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合作备案申请,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雅安监管分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雅安市分行、雅安银保监局确认后,纳入合作名单并在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第十条 合作银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信贷管理制度健全,有较强的融资风险防控及处置能力;

(二)制定了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明确贷款利率条件。

第十一条 保险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保险管理制度,有较强的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

(二)制定了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业务操作规程;

(三)保险年费率不超过贷款本金的2%;

(四)明确赔付条件、理赔期限、赔付率上下限以及相应的计算方法。

第十二条 运营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专业的运营服务团队,能够筛选知识产权质押物,并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融资所需支持报告;

(二)提供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质押解除等服务;

(三)知识产权质押物价值变动、稳定性、风险预警等动态信息处置;

(四)负责知识产权质押物处置,协助开展不良贷款项目追偿等工作;

(五)运营服务费用不超过贷款本金的2%;

(六)明确担保义务的履行条件和期限、赔付率上下限以及相应的计算方法。

第四章 贷款管理

第十三条 合作银行独立征集确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自主筛选、审查、确定融资事项。

保险机构独立征集确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项目,自主筛选、审查、确定保险事项。

运营服务机构独立征集确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营服务项目,承担融资服务事项。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质押应按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授权的知识产权机构办理相关登记;质押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应当办理质押登记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五章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第十五条 质押融资的知识产权应当经过评估,且贷款额不得超过评估价值的50%。

第十六条 出质的知识产权可由借贷双方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独立价值评估,也可由出质的知识产权人与合作银行协议评估,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应符合银行贷款发放要求。

第十七条 单户融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市级重点培育企业的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八条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期限不得超过1年,到期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续贷。续贷的,应重新办理质押登记。

第十九条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率不超过当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00BP年贷款利率。

第六章 专项补贴

第二十一条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的审核与拨付

(一)贷款人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取得贷款的,对融资过程产生的贷款保证保险费和专利价值评估费、商标价值评估费补助额为发生额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二)贷款人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贷款的,给予不低于其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50%的经费补助,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请补助的借款人,每年按市场监管局申报补助的通知和要求进行申报,市场监管局进行初审,市财政局复审,符合条件的给予补助。每年一次,补助资金由省级知识产权因素法资金进行分配,不足部分由资金池给予补充。

第七章 风险补偿制度

第二十二条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由市财政出资建立,总规模为30万,由市财政局进行规模控制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一)合作保险公司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包括纯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以及组合贷款中明确属于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的本息损失(含贷款本金、应付利息和逾期之日起30天内的利息,不含罚息),经保险公司认定理赔后的损失,由风险补偿基金承担,其中政府与合作银行按2:8的比例进行分担,最高补偿30万;

(二)合作银行与企业直接合作的,合作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本金损失,包括纯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以及组合贷款中明确属于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的本金损失部分,由风险补偿基金承担,其中政府与合作银行按1:10的比例进行分担,最高补偿30万;

(三)对于合作银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发放贷款形成的损失不予补偿;

第二十四条 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借款人,按照《雅安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激励措施》的规定给予贴息补助。

第八章 贷款本金损失的补偿流程

第二十五条 合作银行启动不良贷款清收的,应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借款人所在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并依法对借款人进行追偿。

追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督促借款人制定还款计划,尽快收回贷款;

(二)依法处置知识产权质押物;

(三)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二十六条 合作银行申请风险补偿,应向借款人所在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材料包括:

(一)合作银行申请贷款损失补偿的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司法文书及其他债权文书;

(三)其他必要的补充材料。

第二十七条 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后,应会同金融、财政、人行和银保监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合作银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损失认定。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在90天内按照确定的补偿金额,拨付到合作银行指定账户。

第九章 风险控制和监督机制

第二十八条 经认定的贷款损失,合作银行、保险机构或运营服务机构应按照“帐消案存”进行管理,保留追索权利,并继续开展追索,追索情况每半年报送借款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对追索回来的资金,扣除追索费用后,按照各方承担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共担比例进行权益分配。

第二十九条 合作银行、保险机构、运营服务机构必须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本办法规定。对弄虚作假或虚报冒领贷款损失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除全额收缴风险补偿资金外,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责任,并终止合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有关媒体予以公告。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雅安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使用帮助
Copyright 2021 scjgj.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01 蜀ICP备19012387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17
主办: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张家山路218号 联系方式:0835-2820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