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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四川省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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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四部分 附件. 24

附件124

第五部分 附表. 3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1

二、收入总表. 31

三、支出总表. 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参与制定我市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工作。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负责食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全链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拟定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等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特殊食品注册、抽检监测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相关备案管理工作;掌握分析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推动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机制建设。

(11)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实施监管转型,全力推进智慧监管

以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为“互联网+监管”的基础和核心,推进县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指挥中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和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设,为行政监管、安全预警等提供高效、畅通的信息保障。全市1.3万余家监管对象信息录入平台,1900余家经营企业安装信息化监管软件,实现企业信息“一网查”。全市586所学校食堂接入信息化监管平台,率先实现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在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试点“地沟油”智能收运和智慧监管,从源头对餐厨垃圾进行监管。在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推行猪肉追溯体系建设,雨城区农贸市场、超市等150余家猪肉销售摊点悬挂二维码查询牌,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猪肉全程溯源信息,确保猪肉来源可追、去向可溯、质量可控。

2.强化示范带动,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推进“双安双创”,印发实施意见,指导汉源县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梳理亮点及成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运用,启动天全、宝兴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命名第一批11个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开展第二批21个示范乡镇创建。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完善采购模式,统一冷链物流标准,5家申报超市将于今年完成验收。实施餐饮业质量提升“五大行动”,打造餐饮示范街、小摊贩示范街,全面推进“明厨亮灶”,3093家餐饮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占持证企业的82% ;3621家餐饮企业接受动态评级,持经营许可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现全覆盖;3546户小餐饮进行了备案,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3.创新监管手段,破解监管难题

建立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固定场所,破解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硬件场所“条件差”的问题。设立食品安全意外保险,防止因食品安全事故无力赔付引发社会稳定问题。采用“错时监管”,开展夜市检查整治,消除8小时以外的监管盲区和监管不到位问题。

4.突出重点整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难点、热点问题,集中开展药品流通领域、地沟油、边销茶、校园周边“五毛食品”等近40个专项整治。全市立案查处“四品一械”违法案件473件,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1家,移交司法机关4件,销毁假冒伪劣物资200余件,罚没入库394万元。 

5.强化风险防控,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召开风险研判例会102次,梳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风险点。282家食品生产企业纳入风险分级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打造“大抽检”格局,完成4070批次食品药品抽样抽检,掌握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食品药品快检中心,形成食品、药品领域快检能力双覆盖的基本格局。充分发挥食品快检车的“移动快检室”作用,完成2600批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靶向筛查风险隐患。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报告1995例,未发现风险信号。

及时响应舆情,主动向社会回应“长春长生疫苗”相关情况,开展问题疫苗排查,正面引导,疏导社会情绪,避免公众恐慌,经排查,我市未发现问题疫苗流入。全面开展非洲猪瘟防控专项检查,对冷库及外来输入生猪产品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出的0.1吨疫区冷冻生猪产品(有合格证明手续)无害化处理。畅通肉制品质量安全应急响应通道,严防问题肉流入餐桌。

6.提升服务质效,助力经济发展

落实“雅安政务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放管服”,精简审批程序,梳理行政审批事项,13个大项,65个子项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清单,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取消审批环节1个,合并审批事项2项,纳入“即办件”审批事项7项,全面落实办理时限承诺制,平均提速率达85%。受理各类许可453 件,办结 450件,无超时办理,未发生行政许可投诉,群众满意度100%。

深入新申报企业上门服务,解决企业许可申报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华润三九与华润三九(雅安)药业有限公司共用配方颗粒前处理提取车间审批落地;积极帮扶雅安迅康药业有限公司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六个曲剂批准文号转移。大力推进雅安特色食品产业发展,《蒙顶甘露茶》《雅安藏茶企业良好生产规范》2项行业标准通过审查并发布实施,《〈八月瓜〉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布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

7.推进全民监督,提升社会共治水平

创新宣传载体,依托“微信公众平台、短信平台、新闻网站、电视媒体+现场宣传”线上线下宣传模式,开展监管动态宣传、舆情引导。在《舌尖上的安全》《民生123》《周末话雅安》等栏目播放专题片近20期,推送相关动态150余期,发布动态新闻2000余条,发送短信14万余条,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12331接报处理效率,全市接收投诉举报699件,立案24件,结案18件,按时办结率100%。

二、构设置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级)

2.雅安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3.雅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雅安市不良反应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538.2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962.15万元,增长26.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实施市食品药品应急指挥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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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78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1.07万元,占85.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48.22万元,占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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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32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1.78万元,占40.03%;项目支出2593.99万元,占59.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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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99.5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5.7万元,增长18.3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款较2017年增加了853.8万元,实施了市食品药品应急指挥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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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04.83万元,增长27.32%。主要变动原因是启动市食品药品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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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88万元,占4.8%;医疗卫生支出3479.06万元,占92.77%;住房保障支出91.41万元,占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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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50.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18年支出决算为4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8年支出决算为124.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18年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2018年支出决算为8.5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18年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2018年支出决算为49.7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为24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项):2018年支出决算为178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支出决算为5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支出决算为16.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为44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支出决算为91.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1.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6.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9.07万元,完成预算85.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用车一台,规范车辆运行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56万元,占9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1万元,占7.64%。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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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7年和2018年都没有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56万元,完成预算89.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25.61万元,增长88.46%。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执法力度,购置执法用车一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2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执法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金额24.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6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执法和抽样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1万元,完成预算5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47万元,下降9.44%。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46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5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对我市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其他市(州)的交验学习,县区政府、县局到我局汇报工作等。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市食药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强监管、促发展”理念贯彻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呈现总体可控,稳中向好的态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万元,比2017年增加112.06万元,增长76.26%(或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用车,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车一辆。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应急和处置紧急事故。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事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处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级)

2.雅安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3.雅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雅安市不良反应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参与制定我市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工作。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负责食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全链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拟定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等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特殊食品注册、抽检监测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相关备案管理工作;掌握分析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推动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机制建设。

(11)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雅办发〔2013〕74号)精神,市局机关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编制41名,工勤3名,参公事业编制27名,事业编制41名。年末在职职工104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工勤4人,参公事业编制27人,事业编制3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99.5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5.7万元,增长18.3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款较2017年增加了853.8万元,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款实施了市食品药品应急指挥中心项目。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04.83万元,增长27.3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实施了市食品药品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根据市财政《关于编制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要求和口径,结合我局年度工作重点,按照“统筹安排、兼顾重点”的编制原则,两上两下,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了市财政局。

1.运转类项目作为我局基本支出外,用项目形式安排的业务费,我们坚持“打捆管理、规模控制”的原则。对各业务科室根据年度工作任务提出的资金需求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加强与科室的沟通,在此基础上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制预算。

2.专项类项目作为我局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经费,首先由业务科室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并经分管领导同意提出资金需求,规划财务科在对全局重点工作目标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按照“确保体现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的原则对提出的各项目进行筛选。同时对项目的立项依据是否符合局年度工作目标、绩效目标是否合理、项目是否细化、实施的计划是否可行、资金的需求是否合理等内容进行审核。

(二)预算执行情况

1. 总体执行进度: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8年收入预算2084.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28.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9.22万元,其他收入2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9.38万元,决算59.07万元,“三公”经费总体控制情况较好,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0.88万元,实际支出54.5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8.5万元,实际支出4.51万元。

(三)信息公开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统一要求”的规定,在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积极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业务科室对项目的资金需求与绩效目标同步申报,对预期目标进行细化和量化。规划财务科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确保绩效目标的合理可行。二是加强对绩效目标监控的重视,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使绩效目标监控与政府工作、财务工作挂钩,做到及时监控,及时控制,避免疏忽。三是加强各科室衔接,使预算绩效目标实施进度得到及时反馈,便于及时汇总监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财政资金的执行按“有计划按进度”的原则实行管理,2018年较好地完成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总分为96,整体实施效果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还不够精准,执行率不高;二是内部控制度还不够完整。

(三)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衔接,加强进度上督促,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尽量提前实施。二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10

编制标准

10

10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9

执行进度

10

9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3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3

总分

96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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