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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四川省雅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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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四川省雅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词解释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有关违法案件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目标任务分解及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执法稽查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全市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信息、统计执法案件数据,分析案件查办情况和稽查工作形势,收集汇总本系统执法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联络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1.参与“春雷行动2020”,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支队积极参与“重拳出击治乱象、凝心聚力护民生”春雷行动。行动前,全面动员部署,强力推进工作。牢固树立全市监管“一盘棋”思想,充分认识执法行动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精准把握工作重点,按照《雅安市“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各子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行动中,认真完成春雷行动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照片、资料,按时报送月报表,完成“春雷行动2020”总结、自评自查,参加春雷办对各县区春雷行动工作现场考核。

2. 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支队逆行而上,全员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将疫情防控工作与“春雷行动2020” 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等多个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迅速开展查市场、保安全、稳物价、督复工、调投诉、保民生、查伪劣、保质量等市场监管执法工作,针对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一是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落实“一日两消毒”制度 ,切断疫情病毒“传染源”,督促市场内经营户规范使用“三防”设施,佩戴口罩,亮证亮照经营,落实明码标价,履行防控责任,维护公共安全。参与公安、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购销、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二是派出人员积极配合市局市场科、价格科等相关科室,完成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及市疫情防控市场环境整治组成员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疫情防控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并每日按时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疫情防控常态化后,至今坚持按要求每周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周报。

截至目前,支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4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966个次,检查经营户2000余户次。通过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市场秩序总体平稳,至今未发现有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现象。

3.牵头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按照市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设立市局长江禁捕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协调相关科室、各县区局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组织召开长江禁渔工作推进会2次,印发简报专刊4期 ,典型案件信息2期,每周向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共24期, 每月收集全市报表并撰写月小结。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开展联合督导2次。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222人次,水上巡查里程600公里,路上巡查里程8607公里,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527家次,检查农贸(批发)市场635个次,检查商超659个次,检查餐饮单位3709家次,网上检查电商平台207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2个次,督促下架非法交易信息1条,监测广告163条次,检查高速公路、车站码头、农贸市场等区域广告322条次,媒体宣传报道41次,部门联合协作9次,移送农业部门案件线索2条,责令整改46次,查处涉渔违法案件5件。

4.牵头负责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执法行动,细化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核,建立了信息员联络机制,畅通信息报送,力引导县区局各项食品安全执法工作规范化、强化打击力度。

投诉举报

1.继续做好12331投诉举报工作,按要求维持“12331”一体化平台的正常运行到今年7月。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力保群众投诉举报途径的畅通,平台运行期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共接收、处理19起投诉举报案件,其中完成书记信箱、市长信箱等上级部门交办的5起投诉举报案件的限时处理,按时完成相关月报、季报的报送。

2.完成各类投诉举报的核查处置及转办工作。一是对房地产案件投诉举报进行了认真核查、回复,坚持调解为主、处罚为辅,谨慎立案、属地管理,处理业主投诉房地产项目涉嫌虚假宣传的信访件50余件,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部进行了核查,立案5件,结案3件,正在核查2件,其余信访件通过组织房地产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处理,有力化解了矛盾纠纷。对房地产销售宣传秩序进行了规范整治,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未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二是完成2起省药监局交办信访件的调查回复。三是在本部门内、信访局等接访群众投诉举报4次,共接访54人次。四是完成2次与信访人员“三见面”的见面会。五是对投诉举报的1起涉嫌违法垄断经营的案件,已按程序完成初步调查并报告市局反不正当竞争科。六是对雅安市某幼儿园及成都建工下属雅安某分公司广告用语涉嫌违反法律分别进行核查,目前已立案作进一步调查。七是完成1起劳保口罩相关投诉情况的初步调查核实,并抽样寄往上海3M公司鉴定,现已移送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药品抽检

全年完成省级药品监督抽检9批次。支队今年药品省级抽检计划为9批次,实际抽样9批次,均是一家被抽样单位对应1批次被抽样样品的方式抽样。其中抽样环节为经营环节2批次、使用环节7批次;抽样范围为辖区内市管医疗机构和经开区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抽样的9批次药品中,本省所生产的药品为7批次,抽样数占抽样任务数的77.78%,满足抽样数占抽样任务数50%以上的要求;中药饮片的抽样批次为1批次,抽样批次占抽样总批次的11.11%,满足抽检覆盖10%(±5%)的要求。

完成药品抽检合格报告送达9件;完成药品抽检不合格报告送达及转办3件,均为中药饮片,后处置率100%。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截至目前,完成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政协雅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7次,保障10000余人次用餐安全,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执法队伍建设

2020年11月,组织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业务培训,各县(区)局执法分管工作领导、执法大队负责人、执法业务骨干及支队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就执法办案技巧、从法治审核角度探讨执法办案等方面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再通过典型案例交流的方式进行探讨,参训人员执法办案能力都有了一定的提高。

其他重点工作

1.完成了支队人员职级套改及部分人员职级晋升工作。

2. 协助市公安局、国安局、军分区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雨城区文印、复印点、广告图文公司进行涉密、涉军资料检查,有力增强了各单位保密意识。

3.积极投入我市“双创”工作,定期到责任联帮包大院进行值守工作。

4.按要求完成分配的“双随机”检查及检查结果电脑系统录入工作。

5.对巡察巡视反馈的问题,细化整改方案,严格自查,有问题整改问题,暂时未发现问题的也要吸取别人教训,举一反三。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是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25.0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1.51万元,下降2%。变动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合并,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9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34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 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2万元,占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3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4万元,占92%;项目支出32.79万元,占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1.4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85万元,增长6%。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机构合并,预算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0.54万元,增长16%。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机构合并,预算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0.75万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51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类)19.22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类)25.39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31.87完成预算8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318.88万元,完成预算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及经费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支出决算为7.87万元,完成预算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及经费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及经费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追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于次年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22万元,完成预算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发生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8.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2万元,完成预算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5万元,占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7万元,占6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无变化,主要原因为单位无因公出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完成预算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45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建,机构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及综合执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7万元,完成预算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2.67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建,单位职能科室增加,业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19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对我单位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其他市()的交验学习,县区政府、县局到我交流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支队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68万元,比2019年减少4.02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建,人员及机构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是用于全市综合执法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支队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市场监管安全形势持续改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检验检测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其他专项经费收入、利息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反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之初。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技术支持(项):反映用于补充、更新、完善市场监管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事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处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是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

(二)机构职能。

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有关违法案件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目标任务分解及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执法稽查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全市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信息、统计执法案件数据,分析案件查办情况和稽查工作形势,收集汇总本系统执法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联络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有参公编制27个,在编参公人员23个。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年本年收入合计39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34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2万元,占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3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4万元,占92%;项目支出32.79万元,占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31.87完成预算8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318.88万元,完成预算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及经费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支出决算为7.87万元,完成预算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及经费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及经费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追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于次年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22万元,完成预算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发生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三、工作推进情况

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1.参与“春雷行动2020”,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支队积极参与“重拳出击治乱象、凝心聚力护民生”春雷行动。行动前,全面动员部署,强力推进工作。牢固树立全市监管“一盘棋”思想,充分认识执法行动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精准把握工作重点,按照《雅安市“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各子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行动中,认真完成春雷行动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照片、资料,按时报送月报表,完成“春雷行动2020”总结、自评自查,参加春雷办对各县区春雷行动工作现场考核。

2. 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支队逆行而上,全员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将疫情防控工作与“春雷行动2020” 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等多个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迅速开展查市场、保安全、稳物价、督复工、调投诉、保民生、查伪劣、保质量等市场监管执法工作,针对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一是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落实“一日两消毒”制度 ,切断疫情病毒“传染源”,督促市场内经营户规范使用“三防”设施,佩戴口罩,亮证亮照经营,落实明码标价,履行防控责任,维护公共安全。参与公安、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购销、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二是派出人员积极配合市局市场科、价格科等相关科室,完成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及市疫情防控市场环境整治组成员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疫情防控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并每日按时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疫情防控常态化后,至今坚持按要求每周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周报。

截至目前,支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4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966个次,检查经营户2000余户次。通过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市场秩序总体平稳,至今未发现有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现象。

3.牵头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按照市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设立市局长江禁捕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协调相关科室、各县区局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组织召开长江禁渔工作推进会2次,印发简报专刊4期 ,典型案件信息2期,每周向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共24期, 每月收集全市报表并撰写月小结。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开展联合督导2次。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222人次,水上巡查里程600公里,路上巡查里程8607公里,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527家次,检查农贸(批发)市场635个次,检查商超659个次,检查餐饮单位3709家次,网上检查电商平台207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2个次,督促下架非法交易信息1条,监测广告163条次,检查高速公路、车站码头、农贸市场等区域广告322条次,媒体宣传报道41次,部门联合协作9次,移送农业部门案件线索2条,责令整改46次,查处涉渔违法案件5件。

4.牵头负责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执法行动,细化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核,建立了信息员联络机制,畅通信息报送,力引导县区局各项食品安全执法工作规范化、强化打击力度。

投诉举报

1.继续做好12331投诉举报工作,按要求维持“12331”一体化平台的正常运行到今年7月。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力保群众投诉举报途径的畅通,平台运行期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共接收、处理19起投诉举报案件,其中完成书记信箱、市长信箱等上级部门交办的5起投诉举报案件的限时处理,按时完成相关月报、季报的报送。

2.完成各类投诉举报的核查处置及转办工作。一是对房地产案件投诉举报进行了认真核查、回复,坚持调解为主、处罚为辅,谨慎立案、属地管理,处理业主投诉房地产项目涉嫌虚假宣传的信访件50余件,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部进行了核查,立案5件,结案3件,正在核查2件,其余信访件通过组织房地产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处理,有力化解了矛盾纠纷。对房地产销售宣传秩序进行了规范整治,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未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二是完成2起省药监局交办信访件的调查回复。三是在本部门内、信访局等接访群众投诉举报4次,共接访54人次。四是完成2次与信访人员“三见面”的见面会。五是对投诉举报的1起涉嫌违法垄断经营的案件,已按程序完成初步调查并报告市局反不正当竞争科。六是对雅安市某幼儿园及成都建工下属雅安某分公司广告用语涉嫌违反法律分别进行核查,目前已立案作进一步调查。七是完成1起劳保口罩相关投诉情况的初步调查核实,并抽样寄往上海3M公司鉴定,现已移送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药品抽检

全年完成省级药品监督抽检9批次。支队今年药品省级抽检计划为9批次,实际抽样9批次,均是一家被抽样单位对应1批次被抽样样品的方式抽样。其中抽样环节为经营环节2批次、使用环节7批次;抽样范围为辖区内市管医疗机构和经开区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抽样的9批次药品中,本省所生产的药品为7批次,抽样数占抽样任务数的77.78%,满足抽样数占抽样任务数50%以上的要求;中药饮片的抽样批次为1批次,抽样批次占抽样总批次的11.11%,满足抽检覆盖10%(±5%)的要求。

完成药品抽检合格报告送达9件;完成药品抽检不合格报告送达及转办3件,均为中药饮片,后处置率100%。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截至目前,完成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政协雅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7次,保障10000余人次用餐安全,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执法队伍建设

2020年11月,组织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业务培训,各县(区)局执法分管工作领导、执法大队负责人、执法业务骨干及支队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就执法办案技巧、从法治审核角度探讨执法办案等方面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再通过典型案例交流的方式进行探讨,参训人员执法办案能力都有了一定的提高。

其他重点工作

1.完成了支队人员职级套改及部分人员职级晋升工作。

2. 协助市公安局、国安局、军分区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雨城区文印、复印点、广告图文公司进行涉密、涉军资料检查,有力增强了各单位保密意识。

3.积极投入我市“双创”工作,定期到责任联帮包大院进行值守工作。

4.按要求完成分配的“双随机”检查及检查结果电脑系统录入工作。

5.对巡察巡视反馈的问题,细化整改方案,严格自查,有问题整改问题,暂时未发现问题的也要吸取别人教训,举一反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支队财政资金的执行按“有计划按进度”的原则实行管理,2020年较好地完成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总分为98,整体实施效果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于是预算编制还不够精准;

二是政府采购执行率不高。

(三)改进建议

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衔接,加强进度上督促,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尽量提前实施。

雅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10

编制标准

10

 10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9

执行进度

10

 9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4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8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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