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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市场监管系统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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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雅安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强化案件办理,强化部门协作,有力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737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985家次,检查农贸(批)市场1216个次,检查商超2028个次,检查餐饮单位8064家次,网上检查电商平台376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35个次,督促下架非法交易信息3条,监测广告665条次,检查高速公路、车站码头、农贸市场等区域广告693条次,媒体宣传报道81次,部门联合协作44次,向农业农村部门移送线索6条,向公安部门移送线索1条,办理涉渔案件44件,罚没2.378万元。

突出重点环节治理,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在五一节日期间以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旅游沿线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严查非法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经营无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行动,严禁经营者对水产制品标注“野生鱼”“河鲜”“江鲜”“大渡河渔”等字样;二是在节日期间重点对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农贸市场、旅游景区沿线等区域进行检查,严查出售、购买、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和发布涉渔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督促媒体媒介严格广告审核发布,履行审查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永强在节日期间,带队检查雨城区碧峰峡景区及沿线民宿酒店、食品经营单位、农家乐等,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禁止销售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荥经县、芦山县市场监管局在节日期间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等重点经营场所的检查,要求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确保销售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规范线上销售行为。加大对互联网、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对第三方外卖平台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平台开展入驻商家经营情况自查,建立专档,禁止出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发布涉渔违法广告,杜绝通过网络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石棉县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网络订餐平台检查,重点检查网络订餐平台涉渔广告清理情况,要求经营主体严格按照长江禁渔行动要求,落实相关政策。天全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省级网络订餐监管平台开展核查处置和线上不定期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入网餐饮经营单位是否上架非法捕捞渔获物菜品,是否以“野生鱼”“野生河(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对发现的疑似问题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协调农业、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核查处置。

严厉查处涉渔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加大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营者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以及以“野生鱼”“野生河(江)鲜”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雨城区某酒店菜单中发现有使用“中华鲟”字样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核查,并依法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行纪衔接,深入推动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取得成效。汉源县纪委立足职能职责,将监督工作贯穿于打击非法捕捞、非法交易等环节,采取实地踏勘、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禁渔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工作精准落地、见效。二是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荥经县、名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县两级长江禁渔专项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旅游沿线农家乐、食品销售点的持证亮照、橱窗广告、店招、菜单等内容。严查违法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以“野生”“江鲜”“河鲜”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等涉渔违法行为,旨在进一步推动市县两级执法业务衔接,强化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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