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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雷行动2023”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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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坚决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岁末年初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讲政治、建铁军,强监管、保安全,优服务、促发展”的工作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回应群众期盼,解决民生诉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目标“春雷行动”是“铁拳”行动在四川的具体实践,本次行动主题是“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要紧盯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易发高发情形,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压力最大”的突出问题,加大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全链条监管执法力度,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原则

——紧扣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行动主题,重点整治药品、食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案件,重点曝光一批有影响的典案件。

——强化统筹,系统集成。将“春雷行动2023”与“铁拳”行动、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格保质量、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推动有限的监管执法资源发挥最大效能。

——把握尺度,创新手段。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重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执法威慑。要注重把握监管执法的“时度效”,强化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对内注重强化沟通协调,形成配合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对外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协作,强化行刑衔接,形成打击合力。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整治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要认真落实药品监管责任,结合全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当前市场需求量大的新冠肺炎防治药品、医疗器械品种,排查处置经营使用环节的风险隐患,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一是开展药品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以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感冒药等新冠肺炎防治药品为重点品种,以药品零售门店、网络销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对象,以药品进货渠道、冷链保障、储运管理、处方药销售、信息展示和追溯等为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整治,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药品、经营使用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销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买商品赠药品、违规信息展示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药品生产、批发环节的及时向省药监局报告。二是开展医疗器械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以新冠肺炎抗原检测试剂、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为重点品种,针对药品零售门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经营使用单位,重点检查经营主体(包括线下实体经营和网络销售)资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相应的进货查验义务和销售记录;是否按照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和运输;产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质的经营主体购进等。重点查办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无证产品、生产经营产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产品技术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着力整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要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为抓手,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重要要求,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一是整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未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罚到人。二是整治食品生产经营突出问题。聚焦生产经营各环节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抽检和不合格产品查处力度,对连续三批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的从严查处,对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加强溯源查处。生产环节重点整治食用植物油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违法违规添加乙基麦芽酚、黄曲霉毒素B1超标、塑化剂污染等问题;蔬菜制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未依法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销售环节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开展进货查验,销售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重金属超标的大米、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餐饮环节重点整治养老机构食堂资质不全、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火锅底料添加非食用物质,油饼油条、酱卤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具大肠菌群超标、阴离子洗涤剂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特殊食品领域重点整治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未按注册(备案)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食品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夸大宣传、非特殊食品声称具有特定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着力整治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巩固10类重点工业产品隐患排查治理和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重点时段、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强化监管执法,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聚焦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水泥、化肥、消防产品、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电池)、烟花爆竹、冬季取暖设备、非医用口罩等重点产品,突出城乡接合部、农村市场和销售门店等重点流通领域,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

(四)着力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推动特种设备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聚焦化工、工贸、燃气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四大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年整治“回头查”和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重拳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非法使用超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行为;物流、仓储、冶金、建材等工贸企业和重点工程施工工地违法使用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予消除继续使用的行为;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违法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瓶、报废瓶的行为;商场超市、车站、旅游景区、主题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聘用无证人员作业和违规使用检查维护不到位特种设备的行为。各县(区)局要按计划组织开展常规监督检查和元旦、春节期间专项监督检查,利用节庆活动等时机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和技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落实报检必检、依法施检、阳光施检,充分发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监察机构的技术支撑和特种设备安全的检验把关作用。

(五)着力整治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一是聚焦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展销会等区域,以食品、药品、农资、家用电器为重点,严厉打击“两节”期间热销产品假冒专利和商标侵权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以第一批、第二批川渝知识产权保护名录为重点,积极开展跨区域行政执法、纠纷调解、维权援助等协作,有力维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良好创新环境。三是加强绿色低碳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处理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专利侵权纠纷。四是坚持质量导向、注重源头保护,持续推进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整治,大力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五是以我省知名白酒企业商标专用权保护为重点,加强与相关企业的沟通衔接,严厉查处侵犯酒类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指导和支持知名白酒企业开展跨省维权。

(六)着力整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一是严厉打击扰乱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药品、医疗用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以及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聚焦民生和商业营销中的热点问题,重点查处经营活动中的市场混淆行为,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商业诋毁行为,利用虚构“用户体验”“权威文献”及发布“软文”等方式开展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三是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重点查处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四是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网络交易经营者未经信息公示开展经营活动,以及网络交易平台不履行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核验登记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强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结合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防范化解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深挖核查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治理长效机制。

三、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27日,省、市、县三级同时启动。各县(区)市场监管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重视、支持、指导,及时部署“春雷行动2023”各项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各县(区)市场监管要聚焦省局确定的6项重点整治任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推动“春雷行动2023”有力有序开展,确保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总结阶段。行动结束至2023年5月底。市局将坚持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简易高效的原则,依据评价办法对各县(区)局严格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考评情况向省局推荐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春雷行动2023”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支队,负责“春雷行动2023”的统筹协调。各县(区)局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举措、狠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局要充分运用多平台、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手段,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适时曝光典案例和违法行为,形成有力舆论引导。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等方式,引导经营者诚信合规经营,充分展示办案成效,持续释放震慑效果,不断提升“春雷行动”影响力。

(三)加强评价督导。市局对挂牌督办案件、大要案件、跨区域案件要强化跟踪、督办和指导,县(区)局对已办理案件开展不定期回访和实时跟踪,督促违法行为改正和风险隐患整改“双到位”。

(四)加强沟通联络。各子行动及宣传牵头科室、各县(区)局要确定1名联络人,市局春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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