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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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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5大类食品150批次样品,检出16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禁用农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出禁用农药问题

(一)雨城区利民综合市场陆国英摊位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雅安市名山区名豪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三)天全县大西康农贸市场张述蓉摊位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汉源县汗蓉餐馆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芦山县天香斋系列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三)雅安市雨城区会友商行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四)天全县春熙餐馆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宝兴县三三面食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雅安市雨城区晨晨干捞面面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三)荥经大火餐饮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四)石棉县哆壹味手工面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五)汉源县晓峰后海咖啡东区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石棉县邑恒高粱白酒店销售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汉源县君彬白酒厂销售的标称由汉源县君彬白酒厂生产的“玉米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三)雅安市名山区杨记酒坊销售的“玉米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四)荥经严道邑恒白酒销售店销售的“玉米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雅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2020年第5号食品抽检信息

    3.不合格-2020年第5号食品抽检信息

    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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