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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核查表启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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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老百姓可通过“证明承诺”板块,在线申办《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核查表》(原经营场所证明)。

申请人如实填写内容并成功提交后,由相关村(社区)、乡(镇、街道)逐级审核。  

 申请人可通过“个人中心”,实时查看办理进度。

如果内容有误或情况不符,工作人员将驳回申请并告知原因,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个人中心”会自动生成一张盖有电子印章的核查表文档,在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应业务时,需主动向工作人员出具此图片,工作人员在系统后台进行核验并确认无误后,即可按正常流程办理业务。

注:此核查表仅限 申请人因历史、政策等因素无法提供住所(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如: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等)的,可通过“雅政通”在线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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