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打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和行政约谈的实施意见》(川市监发[2021] 72号)的要求,现将第三季度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排名靠前的两家企业予以公示。
2022年第三季度重点主体信息公示
排名
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诉量(件)
主要问题
1
四川有菜有家贸易有限公司
91510100MA61WUCG20
5
主要涉及广告用语、食品安全、保质期等问题。
2
四川美食家食品有限公司
915118003233982360
4
主要涉及食品安全、预包装、广告宣传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