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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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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贸市场业主应当履行维护市场环境卫生和交易秩序的法定职责。及时清扫市场路面,摊位货品摆放整齐,按时清理垃圾池,垃圾桶加袋加盖,确保公厕干净无异味、无蚊蝇,定期清理化粪池,定期疏通下水道。禁止市场内违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市场业主要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每日开展疫情防控消杀工作。

二、农贸市场内活禽宰杀交易经营户应履行禽类疫情防控责任义务,切实落实有关禽类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禽类宰杀和销售区做到“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

三、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销售活动,禁止销售腐败变质、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入市交易。

四、各餐饮服务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经营者持有效证照经营,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严格规范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加强卫生管理和清洁消毒;严禁加工、经营野生动物。

五、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要强化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监管,严格采购、储存、销售过程,确保质量和安全,重点确保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抗病毒类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医用口罩、体温计等产品的质量。禁止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趁机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及相关产品安全有效。

六、食品、药械及各类商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农贸市场业主,应当服从疫情联防联控安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按市卫健委要求佩戴口罩进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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